美國食品安全監管框架
美國憲法規定政府實行立法、執法、司法三權分立。食品安全相關主管部門作為執法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的監督和管理,同時其根據國會授權,可制定相應的法規和標準。美國負責食品安全的主要監管機構有衛生與人類服務部(DHHS)下屬的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美國農業部(USDA)下屬的食品安全檢驗署(FSIS)和動植物衛生檢驗署(APHIS)、美國環境保護署(EPA)以及美國財政部下屬的酒精和煙草稅收貿易局(TTB)等。
美國聯邦政府將正式發布的成文法按照其規范的內容匯編至《美國法典》(United States Code,USC),其中與食品相關的有《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美國FDA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和《聯邦肉類檢驗法》等。美國聯邦政府行政部門根據食品相關法律的授權制定并實施具體“法規"(技術法規)納入《聯邦法規》(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CFR)。CFR共50卷,與食品有關的主要是第7卷(農業)、第9卷(動物和動物產品)、第21卷(食品與藥品)、第27卷(酒精、煙草產品和槍支)和第40卷(環境保護)。這些法規蓋了大部分食品,法規中規定了具體的標準及監管程序。
基于多年的食品標準法規數據積累和合規咨詢服務經驗積累,食品伙伴網面向出口食品企業提供出口美國食品合規咨詢服務。本服務依據美國對其產品及其生產企業的標準法規要求,為客戶提供食品出口美國合規分析報告、配料合規審核、標簽合規審核、出口美國食品法規專項咨詢等服務。
一、服務內容
1、食品出口美國合規分析報告
基于美國監管要求,針對美國對于產品的原料合規、添加劑合規、質量指標合規、安全指標合規(包括微生物、污染物、農獸殘、真菌毒素等)、標簽標識合規、包裝材料合規、進口流程合規、企業生產資質合規以及對于特殊品類或特定企業的注冊備案、現場檢查等方面的要求提供法規介紹和解讀報告,為客戶將其產品出口到美國提供可操作的指導說明。

1.1出口美國食品配料合規
依據美國食品法規對于食品原料的規格要求及其使用范圍和使用量的要求,對客戶擬出口產品的配料合規性進行審核,提供審核報告,包括每一種配料的使用是否合規的判定及其法規依據,對于不合規的配料提供解釋說明或可選擇的替代方案。
1.2出口美國食品標簽合規
依據美國對于食品標簽標識的要求,對客戶擬出口產品標簽標識的合規性進行審核,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名稱、配料表、營養成分表及營養聲稱、凈含量、企業信息、致敏原標識等內容,提供審核報告,包括每一項標示內容是否合規的判定及其法規依據,對于不合規的標識內容提供解釋說明或可選擇的替代方案。
2、出口美國食品法規專項咨詢
針對客戶在產品出口美國過程中所遇到的合規方面的技術問題,開展專項研究,提供專項咨詢報告。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產品合規、標識合規、包裝合規、企業合規、流程合規等出口法規相關內容。
二、服務說明
1.本項服務需經雙方充分溝通、明確需求后方可開展,并最終以報告形式進行輸出。
2.客戶對于本項服務輸出的報告有相關問題,可與我方專家進行免費咨詢。
三、聯系方式:
對本服務內容感興趣,或對出口美國有其他問題,請聯系我們!
聯系電話:0535-2129301
聯系郵箱:vip@foodmat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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