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C添加劑通用法典標準介紹
CAC食品添加劑通用法典標準CODEX STAN 192-1995頒布于1995年,到2017年已經過18次修訂,從1995年至2003年每2年修訂1次,2004年以后,每年修訂1次,目前基本每年7、8月份進行換版。新版本的發布會在國際法典委員會相關網站上直接替換舊版本,具體修訂的內容需要逐一查看內容后方可明確具體變化,鑒于此,食品伙伴網將2017版添加劑限量標準的主要變化進行總結,供業內參考。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CAC對添加劑的使用主要通過4個表進行管理:表1、表2、表3及表3附錄(掃描下方二維碼,下載CODEX STAN 192-1995 食品添加劑通用標準(2017修訂版))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表1是“在特定條件下允許在特定食品類別或具體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劑”,表中特別為每種或每組有數值型JECFA ADI 的食品添加劑(按字母順序)列出了允許使用該添加劑的食品類別(或食品),每種食品或食品類別的最大允許使用量及其工藝作用。表1也為某些非數值型ADIs的添加劑限定了最大使用量。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表2是“食品添加劑允許使用的食品類別或具體食品”,相關的信息與表1相同,但按食品類別號排序,列出了CAC食品分類系統中的各類食品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及其最大使用限量要求,這些添加劑不包括表3中的食品添加劑。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表3是“除非特別規定,根據GMP允許在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劑”,其中列出了某些未規定或未限定JECFA ADI 值的添加劑,這些添加劑按本標準前言3.3 節規定允許在食品中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特別強調的是在查詢CAC食品添加劑在某些食品中的使用規定時,需要將表1或表2與表3、表3附錄結合起來進行查詢。在表1或表2中查詢不到的添加劑要在表3中查詢,同時參考表3附錄中列出的食品作排除關系。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表3 附錄是“表3 規定的一般條件除外的食品類別或品種”,其中列出了不適用于表3中通用條件的食品類別以及單個食品清單。表3附錄中的食品類別,其添加劑的使用應優先遵循表1或表2的相關規定。除非另有規定,表1 或表2中添加劑的最大使用量適用于消費時的最終產品。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需要說明的是:表1、表2 和表3 不包括對用作加工助劑物質的使用規定,即:CAC的食品添加劑不包對加工助劑的使用管理要求。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2017版標準修訂的主要內容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食品伙伴網通過對2017版和2016版在食品分類系統、注釋、表1、表2、表3及表3附錄幾個方面進行全面的對比研究發現:2017版的修訂主要集中在注釋和添加劑使用范圍兩方面,對最大使用限量值的修訂較少。由于表1和表2反映的實質內容是相同的,我們以表1為主進行比對,部分內容參考了表2,相關比對結果如下: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2017版食品分類系統與2016版的保持一致,沒有發生變化。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2016版的中英文注釋與2017版的中英文注釋逐條比對,發現新增了48條注釋,但大部分注釋的具體內容無變化;另有16條注釋雖然順序號無變化,但注釋內容發生了變化。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僅有2個相關最大使用限量值發生變化。具體為:磷酸鹽在風味液態乳飲料中的最大使用限量從1320 mg/kg調整為1500 mg/kg;葡萄皮提取物在風味液態乳飲料中的最大使用限量從150 mg/kg調整為100 mg/kg。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某些添加劑使用范圍進行了擴展或刪減,如增加了乳酸鏈球菌素在風味液態乳中的使用規定;刪除了靛藍(食用靛籃)在“經煙熏,干制,發酵,和/或鹽腌的魚和魚制品,包括軟體動物,甲殼類和棘皮類動物”中的使用。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CAC添加劑通用法典標準的2017英文版的表1有注釋漏標的情況,食品伙伴網在比對的過程中發現有“&”后是空白,沒有具體的注釋序號;但通過查看表2及對照中文版本發現“&”后其實有注釋的序號,不排除是文本編輯或轉換過程中的小瑕疵,在此進行說明。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
![]()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與2016版相比,2017版的表3無變化,而表3附錄新增了6個可以使用表3中特定添加劑的產品,具體為:“04.1.2.4 罐裝或瓶裝(巴氏殺菌的)的水果”、“04.2.2.3 醋、油、鹽水或醬油腌漬的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真菌,塊根類,豆類,蘆薈)和海藻”、“04.2.2.4罐裝或瓶裝(經巴氏殺菌的)或殺菌袋裝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真菌、塊根類、豆類、蘆薈)和海藻”、“04.2.2.5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真菌、塊根類、豆類、蘆薈)、海藻、堅果、籽類的泥及涂抹醬(如花生醬)”、“04.2.2.6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真菌,塊根類,豆類,蘆薈),海藻,堅果,籽類的泥及其制品(如蔬菜甜品和沙司和糖漬蔬菜),不包括 04.2.2.5 類”、“05.2.2軟糖”,這些食品使用表3和表3附錄中指定的添加劑。
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食品伙伴網再次提醒,對表1或表2內容的查詢需要進一步結合表3的內容進行(存在排除使用的關系)。我們將持續關注CAC對食品添加劑后續的修訂和換版工作,也會對相關數據進行持續更新。

用微信掃描二維碼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魯公網安備 370602020001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