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市場監管局,省局機關各處室(局、中心)、各直屬掛靠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推動行政規范性文件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相協調相一致,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政辦秘〔2018〕185 號)等有關規定以及政務公開工作要求,省局開展了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經清理,119件行政規范性文件中確認繼續有效48件,廢止或者宣布失效50件,不作為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21件。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具體見附件)。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規范性文件
清 理 結 果
| 序號 | 文件名 | 文號 |
| (一)繼續有效文件(48件) | ||
| 1 | 關于印發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試行)的通知 | 皖市監辦發〔2019〕13號 |
| 2 | 關于印發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扣押、沒收物品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皖市監辦發〔2019〕14號 |
| 3 | 關于印發《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清單》的通知 | 皖市監法〔2021〕1號 |
| 4 | 關于印發《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若干規定(試行)的通知 | 皖市監辦發〔2021〕22號 |
| 5 | 關于印發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的通知 | 皖市監辦發〔2022〕10號 |
| 6 | 關于印發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2022年本)的通知 | 皖市監辦發〔2022〕11號 |
| 7 |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 皖市監稽〔2022〕4號 |
| 8 |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安徽省個體工商戶經營異常狀態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 | 工商個字〔2015〕73號 |
| 9 | 安徽省工商局關于印發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 | 工商企字〔2015〕63號 |
| 10 | 關于印發新修訂的工商聯絡員制度的通知 | 工商企字〔2016〕143號 |
| 11 |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撤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市場主體登記暫行規定 | 皖市監辦函〔2022〕115號 |
| 12 | 關于印發《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皖市監信〔2022〕2號 |
| 13 | 關于印發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皖工商個字〔2017〕116號 |
| 14 | 安徽省市場監管局 安徽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非電網直接供電電費收取公示暫行辦法的通知 | 皖市監價〔2022〕4號 |
| 15 | 關于保障外賣送餐員權益和強化外賣配行為監管的實施意見 | 皖市監網監〔2022〕1號 |
| 16 | 關于印發《安徽省產品質量提升示范區管理辦法》的通知 | 皖質辦發〔2018〕21號 |
| 17 | 關于印發《安徽省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皖市監質〔2021〕2 號 |
| 18 |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安徽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 皖市監質監〔2020〕1號 |
| 19 | 關于印發《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后處理整改工作暫行規定》的通知 | 皖市監辦發〔2021〕3號 |
| 20 | 關于印發《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異議處理工作規則》的通知 | 皖市監函〔2021〕299號 |
| 21 |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安徽省食品生產企業約談制度(試行)的通知 | 皖食藥監食生〔2014〕47號 |
| 22 |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安徽省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飛行檢查工作規定(試行)的通知 | 皖食藥監食生〔2015〕32號 |
| 23 |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安徽省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規范的通知 | 皖食藥監食生秘〔2018〕222號 |
| 24 |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生產規范的通知 | 皖市監食生〔2020〕1號 |
| 25 |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 | 皖市監食生〔2020〕2號 |
| 26 | 關于印發《安徽省低風險食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皖市監辦發 〔2021〕8號 |
| 27 |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食品經營許可審查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 皖食藥監食流〔2016〕46號 |
| 28 |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安徽省食品攤販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皖食藥監食流〔2017〕52號 |
| 29 | 關于印發《安徽省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質量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 | 皖市監食流〔2022〕3號 |
| 30 |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安徽省小餐飲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皖食藥監食消〔2017〕53號 |
| 31 | 關于印發《安徽省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皖市監餐飲〔2022〕1號 |
| 32 |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安徽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經營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皖市監發〔2021〕74號 |
| 33 |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安徽省特殊食品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皖市監特食〔2022〕1號 |
| 34 | 關于印發《安徽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復檢和異議工作規則》的通知 | 皖市監食檢〔2020〕1號 |
| 35 | 關于印發《安徽省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規定》的通知 | 皖市監辦發〔2021〕15號 |
| 36 | 關于印發《安徽省特種設備無損檢測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 皖市監辦發〔2020〕5 號 |
| 37 | 關于印發《安徽省特種設備乙類檢驗機構核準細則(試行)》的通知 | 皖市監特設〔2022〕2號 |
| 38 | 關于印發《安徽省產業計量測試中心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皖市監辦發〔2020〕4號 |
| 39 | 安徽省質監系統農業標準化示范區管理辦法 | 皖質辦發〔2009〕39號 |
| 40 | 安徽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辦法 | 皖質辦發〔2018〕29號 |
| 41 | 關于印發《安徽省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通知 | 皖市監發〔2019〕32號 |
| 42 |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標準創新貢獻獎管理辦法》的通知 | 皖市監辦發〔2020〕28號 |
| 43 | 關于印發《安徽省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皖市監辦發〔2020〕8號 |
| 44 | 關于印發《安徽省專利獎評獎辦法》的通知 | 皖市監辦發〔2019〕29號 |
| 45 |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質量技術監督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的通知 | 皖市監發〔2020〕17號 |
| 46 | 關于印發進一步簡化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 皖工商企注字〔2017〕138號 |
| 47 | 關于印發《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工業產品、特殊食品生產許可技術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皖市監辦發〔2019〕32號 |
| 48 |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關于印發安徽省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指引(試行)的通知 | 皖市監函〔2019〕529號 |
| (二)廢止或者宣布失效文件(50件) | ||
| 1 | 關于印發《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皖市監辦發〔2019〕34號 |
| 2 |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的實施意見 | 工商法字〔2015〕75號 |
| 3 | 關于印發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2021本)的通知 | 皖市監辦發〔2021〕16號 |
| 4 | 關于印發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的通知 | 皖市監辦發〔2021〕17號 |
| 5 | 關于公布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和廢止失效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 皖市監法〔2022〕1號 |
| 6 | 安徽省工商局關于印發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 | 工商企字〔2015〕64號 |
| 7 | 關于印發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安徽)使用運行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皖工商企監字〔2017〕155號 |
| 8 | 安徽省工商局關于建立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修復機制的通知 | 皖工商企監字〔2018〕138號 |
| 9 | 關于深入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工作的意見 | 工商個字〔2013〕53號 |
| 10 | 安徽省工商局關于開展個體工商戶簡易登記改革試行的通知 | 皖工商個字〔2017〕118號 |
| 11 | 關于延長個體工商戶簡易登記試行期的通知 | 皖工商個字〔2018〕42號 |
| 12 |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促進全省跨境電商發展的指導意見 | 皖工商網字〔2018〕146號 |
| 13 | 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監管的意見 | 皖質辦發〔2017〕47號 |
| 14 | 關于印發《安徽省食品安全承檢機構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皖市監辦發〔2019〕37號 |
| 15 | 關于做好特殊時段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通知 | 皖質函〔2011〕134號 |
| 16 | 關于下放液化石油氣瓶充裝許可審批權的通知 | 皖質辦函〔2013〕266號 |
| 17 | 安徽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推行使用《安徽省電梯維保合同》和《安徽省電梯授權使用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 皖質函〔2014〕61號 |
| 18 | 安徽省質監局建立“一單四制”制度推動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的意見 | 皖質辦發〔2018〕9號 |
| 19 | 關于印發《安徽省電梯維保單位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皖質辦發〔2018〕36 號 |
| 20 | 關于印發安徽省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和技能實訓基地認定條件的通知 | 皖市監發〔2020〕36號 |
| 21 | 關于印發安徽省住宅用四表首次強制檢定實施辦法的通知 | 皖質量〔2001〕48號 |
| 22 | 關于重申對“醫用三源”計量器具監督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 皖質函〔2007〕152號 |
| 23 | 關于加強在用加油機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皖質辦函〔2009〕227號 |
| 24 | 關于進一步推進能源資源計量工作的通知 | 皖質發〔2013〕87號 |
| 25 | 關于進一步加強計量監督抽查和后處理工作的通知 | 皖質辦函〔2015〕41號 |
| 26 | 關于開展“助推服務質量品牌提升、誠信計量示范工程在行動”活動的通知 | 皖質辦發〔2016〕6號 |
| 27 | 關于印發《安徽省地方計量檢定規程/校準規范制修訂工作辦理程序》的通知 | 皖質辦發〔2016〕38號 |
| 28 | 關于進一步明確計量授權權限的通知 | 皖質辦函〔2017〕194號 |
| 29 | 關于做好停征收費后計量強制檢定工作的通知 | 皖質函〔2017〕352號 |
| 30 | 安徽省質監局關于加快推進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的指導意見 | 皖質發〔2018〕26號 |
| 31 | 關于優化調整實驗室資質認定程序的意見 | 皖質函〔2014〕329號 |
| 32 | 關于印發優化調整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程序實施細則通知 | 皖質函〔2014〕352號 |
| 33 | 關于加強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皖質函〔2016〕58號 |
| 34 | 安徽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加強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后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 | 皖質辦發〔2018〕13號 |
| 35 | 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工作的通知 | 皖質函〔2014〕5號 |
| 36 | 安徽省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安徽省專利維權資助實施細則》通知 | 皖知專〔2016〕68號 |
| 37 | 安徽省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專利權質押貸款工作的指導意見 | 皖知協〔2016〕70號 |
| 38 | 安徽省知識產權局關于加強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工作的指導意見 | 皖知規〔2016〕71號 |
| 39 | 關于進一步加強對企業商標服務工作的通知 | 皖工商辦字〔2014〕9號 |
| 40 | 關于基層所開展商標指導工作的實施意見 | 工商商字〔2015〕40號 |
| 41 | 安徽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行為規范 | 皖工許辦〔2008〕4號 |
| 42 | 關于印發《安徽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先證后核作業指導書》的通知 | 皖質發〔2017〕62號 |
| 43 | 關于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的通知 | 皖工商明電〔2014〕9號 |
| 44 | 關于加快實施“一照多址”登記工作的通知 | 工商注字〔2016〕112號 |
| 45 | 省工商局關于推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工作的意見 | 皖工商企注字〔2017〕64號 |
| 46 | 安徽省工商局等十七部門關于推進全省統一規范“多證合一”改革的實施意見 | 皖工商辦字〔2018〕92號 |
| 47 | 關于進一步督促落實“雙告知”信息認領職責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機制的通知 | 皖工商辦字〔2018〕121號 |
| 48 | 關于電動自行車修理、更換、退貨責任的規定 | 皖工商消字〔2013〕24號 |
| 49 | 關于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的實施意見 | 皖工商消字〔2018〕32號 |
| 50 |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開展放心消費創建進鄉村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皖工商消字〔2018〕114號 |
| (三)不作為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21件) | ||
| 1 | 安徽省工商局 安徽省公安廳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轉發工商總局 公安部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工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 工商法字〔2013〕33號 |
| 2 | 關于開展“小個專”黨建工作示范街(區)創建活動的通知 | 皖工商個字〔2018〕69號 |
| 3 | 關于深入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工作的通知 | 皖工商公字〔2012〕226號 |
| 4 | 關于印發安徽省直銷行業分類監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 工商公字〔2016〕33號 |
| 5 | 關于全面加強打擊傳銷規范直銷工作的意見 | 皖工商執字〔2018〕72號 |
| 6 | 關于貫徹執行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的通知 | 工商合字〔2010〕260號 |
| 7 | 關于轉發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電子數據證據取證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 工商市字〔2012〕53號 |
| 8 | 關于推廣使用安徽省茶葉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 工商合字〔2014〕45號 |
| 9 | 關于制定發布安徽省酒類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 工商合字〔2014〕70號 |
| 10 | 轉發工商總局關于制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 工商合字〔2015〕96號 |
| 11 |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全面推廣使用汽車及新版二手車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 工商市字〔2016〕11號 |
| 12 | 關于發布安徽省居民供用電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 工商合字〔2016〕131號 |
| 13 | 關于制定發布安徽省蠶繭養殖收購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 工商合字〔2016〕135號 |
| 14 | 關于制定發布安徽省生姜種植收購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 工商合字〔2016〕161號 |
| 15 | 關于制定發布安徽省電信業服務協議示范文本的通知 | 皖工商合字〔2017〕71號 |
| 16 | 關于制定發布安徽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 皖工商合字〔2017〕117號 |
| 17 | 關于印發《安徽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信息處置辦法》的通知 | 皖質辦發〔2014〕13號 |
| 18 | 關于貫徹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21861-2014)》標準的通知 | 皖質發〔2015〕25號 |
| 19 | 關于加強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或者比對工作的意見 | 皖質辦發〔2016〕15號 |
| 20 | 關于印發《安徽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技術評審人員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 皖質辦函〔2016〕28號 |
| 21 | 關于印發《安徽省質量認證示范區(點)創建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 皖質辦函〔2018〕256號 |
注:1.以往廢止失效行政規范性文件已無效力,不再列入本次清理結果。
2.《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2022年本)》(皖市監辦發〔2022〕11號)
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2021本)》(皖
市監辦發〔2021〕16號)同時廢止。
(2022年12月2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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