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山東省市場監管部門查辦了食品中非法添加宣稱“壯陽”功能非食用物質案。案件查辦過程中,根據工作需要,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專家對食品中非法添加育亨賓及其系列衍生物進行有毒有害認定,根據專家意見認定:食品中非法添加的育亨賓及其系列衍生物或含有該類化合物的卡賓達樹皮等物質屬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為便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同類案件,現印發認定意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等相關規定,該意見可作為同類案件移送司法機關的佐證材料,供司法機關甄別有毒有害物質、定罪量刑時參考。
附件:
食品中非法添加育亨賓及其系列衍生物或含有該類化合物的卡賓達樹皮等物質的有毒有害專家認定意見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5年10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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