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4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十三屆﹞第六十三號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
遼寧省商品質量監督條例〉等3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于2020年11月24日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0年11月25日
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廢止下列地方性法規:
一、遼寧省商品質量監督條例(1991年9月24日遼寧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5年1月20日遼寧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于修改〈遼寧省商品質量監督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1997年11月29日遼寧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遼寧省商品質量監督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06年1月13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于修改〈遼寧省商品質量監督條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0年7月30日遼寧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根據2020年3月30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于修改〈遼寧省出版管理規定〉等27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五次修正)
二、遼寧省合同監督條例(2001年11月30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0年7月30日遼寧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20年3月30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于修改〈遼寧省出版管理規定〉等27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三、遼寧省青山保護條例(2012年7月27日遼寧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