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函[2020] 18號)、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2020年版)>的通知》( 環人事[2020] 14 號)、《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云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通知》(云政辦函[2021] 27號)要求,深入推進我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云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補充指導目錄(2021年版)》及相關說明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云南省生態環境廳
2021年4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云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補充指導目錄(2021年版)
《云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補充指導目錄( 2021年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