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關于做好新舊化妝品注冊備案信息管理平臺銜接有關工作事項的通知》(藥監綜妝函〔2021〕264號)相關規定,現就原化妝品行政許可系統中已受理但尚未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特殊化妝品進行相應處理,相關安排詳見http://cprp.nmpa.gov.cn/enterprise/index.jsp。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務大廳
2021年8月20日
關于原化妝品行政許可系統尚未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特殊化妝品處理細則的公告
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新舊化妝品注冊備案信息管理平臺銜接有關工作事項的通知》(藥監綜妝函〔2021〕264號)要求,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以下稱“中檢院”)對原化妝品行政許可系統(以下稱“原系統”)中尚未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特殊化妝品進行如下處理:
一、對于2021年5月1日前已在原系統受理,并且截止目前尚未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特殊化妝品,中檢院將按照《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和原則繼續開展審評工作。
二、化妝品智慧申報審評系統已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啟用,原系統將在2021年11月30日永久關閉,停止服務。對于截止目前在原系統中已受理且出具“補充資料后,延期再審”審評意見的特殊化妝品,申請人可采取以下兩種方式繼續進行注冊申請活動:(1)在2021年11月30日前結合出具的具體審評意見,一次性完成資料補充;(2)未在2021年11月30日前補充資料,待原系統自動終止相應特殊化妝品申報后,于化妝品智慧申報審評系統重新開展該特殊化妝品的注冊申請。
特此公告。
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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