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2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2025)和《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00號)發布后,企業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問題及困惑。為此,食品伙伴網針對企業普遍關注的凈含量、營養標簽相關的標識問題,進行了系統的梳理與解答,以供大家參考。
一、凈含量相關
01
調理雞這種產品的凈含量應該怎么標?
答:若能做到定量,按照《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九條標注。做不到定量以計量方式銷售的,標注“計量稱重”等字樣。
02
冷凍產品加冰衣了,怎么標注凈含量?
答:根據JJF 1070-2023對于“凈含量”以及“包裝材料”的定義,以及附錄 F.3.1 的描述,凈含量是不包括冰衣的,標注凈含量時需按照去除冰衣的量進行標注。
03
即食海參單個真空包裝,也得標注凈含量和規格嗎?如果必須標注,按什么要求標注?
答:定量預包裝食品需要標注凈含量,以計量方式銷售的非定量預包裝食品標注“計量稱重”等字樣。最小銷售單元為單個包裝,不強制標示規格;最小銷售單元中含有多件預先定量食品的,按照《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標注規格。
04
包裝凈含量是否可以標注“計量稱重”?
答:可以。《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以計量方式銷售的非定量預包裝食品無法標注凈含量的,應當標注‘計量稱重’等字樣”。
05
燒雞、豬蹄屬于預包裝食品,按GB 7718規定需要標注凈含量,但重量不一該如何標示?標“計量銷售”可以嗎?
答:GB 7718-2011規定預包裝食品是預先定量包裝或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依據該標準的要求,預包裝食品的產品凈含量不能標示“計量稱重”。GB 7718-2025對預包裝食品的范圍進行了修改:預先包裝或者制作在包裝材料、容器中以計量方式銷售的食品也屬于預包裝食品。若產品提前執行GB 7718-2025,那么凈含量可以標示為“計量稱重”。
06
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標準4.1條款中是由單件凈含量范圍來確定空隙率,此處“單件凈含量”指向的是最小銷售單元的整體凈含量,還是內含獨立包裝件的最小凈含量?
答:GB 23350標準3.6條關于單件的定義:具有獨立包裝且凈含量標注明確的物品,所以“單件凈含量”指的是內含獨立包裝件的最小凈含量。
二、營養標簽相關
01
按照GB 28050-2025要求,符合0界限值的情況,是否還需要在營養成分表中標示0?
答:需要標示。根據GB 28050-2025標準6.5 條:“當每100g或100mL食品中能量或某營養成分含量小于或等于表1規定的‘0’界限值時,應標示為‘0’”。
02
食品原料的營養成分表反式脂肪酸是0,產品的營養成分表里還需要標示反式脂肪酸嗎?
答:如果原料使用氫化和/或部分氫化油脂,則需要在產品的營養成分表標識反式脂肪酸。根據GB 28050-2025標準4.4條:“當食品或其配料生產過程中使用了氫化和/或部分氫化油脂時,應在營養成分表中標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同時,GB 28050-2025問答中第(九)條指出,若食品或其配料中僅含有天然存在的反式脂肪酸不要求強制標示,可以選擇標示。若對反式脂肪酸進行聲稱,則需要強制標示出其含量,并且必須符合標準中的聲稱要求。
03
計算能量值的時候,脂肪不足0.5g,標注為 0,飽和脂肪有0.2g需要標注,那么是否要將飽和脂肪的0.2g計算進去?
答:不需要。根據GB 28050-2025中2.3規定,食品中能量的計算根據供能成分標示值與相應能量換算系數的乘積加和而得。
04
新品上市未送檢營養成分表,抄襲其他廠家的同類產品的,會如何處罰?
答:《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規定,食品的標簽不得含有虛假內容,生產經營者對其提供的標簽的內容負責。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或者標簽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 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 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關于營養成分含量標示值的確定,GB 28050-2025 標準6.4條:“可以采用現行有效的標準方法測定獲得,也可根據配方原料組成利用《中國食物成分表》及其他來源可信的數據計算獲得。判定營養成分含量標示值準確性時,宜綜合考慮標示值的確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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