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至29日,昌吉市人民法院執行局牽頭,聯合昌吉市公安局、昌吉市人民檢察院、昌吉市公證處、昌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昌吉市環保局、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隊、昌吉市環衛局,成立集中銷毀假冒偽劣酒、灌裝設備等銷毀行動小組,對法院審結移送執行的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偽劣產品罪等四起案件中的涉案物品進行集中銷毀。此次銷毀行動持續3天,共集中銷毀假酒7噸、包材及制假工具。
“銷毀行動正式開始!”1月27日10時許,隨著昌吉市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孟兆軍一聲令下,銷毀行動啟動,行動組兵分六路,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程序開展銷毀工作。
第一組負責1號庫房內罰沒的假冒白酒進行轉移,先由公證人員進行逐一清點后,法院執行人員將一箱箱白酒搬出,其他人員開始拆除包裝,將假冒白酒倒入大桶里,20余個大桶裝滿后,將大桶運至污水處理廠進行銷毀、空酒瓶全部運至玻璃廠進行銷毀、將非法制造的酒盒、包裝箱、商標標識等壓碎打包運至紙箱廠壓碎銷毀;第二組負責對2號庫房罰沒的假冒白酒進行轉移……
銷毀工作按照提前設置好的方案有條不紊地進行著,昌吉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丁曉娟在此次行動中擔任總指揮。由于假冒白酒需要倒入大桶后統一銷毀,公安民警、環衛工人、法院干警都紛紛加入到銷毀工作中,只見有人拆包裝、有人負責將酒瓶里的酒倒入大桶里,有的人將空酒瓶集中放一起,大家配合默契。
此次銷毀的白酒、白酒禮盒、商標等系昌吉法院審理的四起侵犯知識產權案件中所扣押,本案中制假團伙生產銷售的假冒品牌白酒,由于使用的都是回收的真酒瓶,專門制造的外包裝、合格證、二維碼標識等,仿真度非常高,口味相近,非品酒行家難以分辨。2021年3月,夏某等人因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被昌吉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沒收灌裝機、各類假冒白酒。
1月28日,昌吉市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將法院罰沒的11噸空白酒玻璃瓶分次運送至玻璃廠銷毀。
1月29日,昌吉市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將不宜處理的造假酒工具送至垃圾廠進行碾壓深埋處理。
假冒偽劣產品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昌吉市人民法院嚴格執法、嚴格把關,對假冒偽劣產品零容忍,堅決不讓假冒偽劣產品突破執行環節的法律防線,讓法律真正成為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守護神。
下一步,昌吉市人民法院將繼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充分發揮審判職能,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依法嚴厲打擊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犯罪行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保護“舌尖上”的安全,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