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省建立涉企收費治理長效機制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第9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2月11日
青海省建立涉企收費治理長效機制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涉企收費治理、建立長效機制的決策部署,推動我省涉企收費治理工作規范化、法治化、長效化,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依法依規、科學規范、統籌協調、公開透明”的涉企收費治理長效機制,確保已取消的收費項目不再征收、已降低的收費標準執行到位,依法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持續激發市場活力,努力打造更優營商環境,切實增強市場主體獲得感。
二、重點任務
(一)實行涉企收費事項清單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政委托事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要求企業接受第三方服務事項“五張”目錄清單,將收費項目、標準、依據、性質等內容全部納入清單,實行分類管理、動態調整,做到“一律公開、沒有例外”,方便群眾查詢和接受社會監督。圍繞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重點聚焦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嚴厲查處不落實停征免收有關收費項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費標準等行為,堅決杜絕擅自設立收費項目(省財政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配合,省直各相關部門分工負責,長期堅持)。圍繞經營服務性收費,重點聚焦經營主體服務行為的監管,特別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不得收取任何未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優勢地位,強制服務、強制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少服務多收費,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直各相關部門分工負責,長期堅持)。圍繞行政委托、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要求企業接受第三方服務事項,重點聚焦文件、會議紀要等形式委托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含商會)、中介機構等辦理的事項,除依法予以保留的,其它收費事項一律取消,防止利用行政權力搭車收費;重點聚焦市場化改革目標任務,現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不得轉為中介服務并收費,防止應由政府部門承擔的費用轉嫁企業承擔;重點聚焦收費政策是否公開公示,破解信息不對稱難題,讓企業明明白白繳費(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應急廳、省林草局、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人行西寧中心支行、青海銀保監局、省氣象局、西寧海關等部門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配合,長期堅持)。
(二)提升涉企收費綜合監管水平。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社會和企業反映強烈的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系統治理,精準施策,合力攻堅,切實維護好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1.歸集基礎數據。及時歸集日常檢查、線索核查和專項整治信息,制定收費監管臺帳,明確重點監管對象,建立省、市州、縣三級監管基礎數據庫,為科學實施涉企收費聯合執法奠定基礎。(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級人民政府、省直相關部門分工負責,長期堅持)
2.推動聯合執法。建立省、市州、縣三級聯合執法機制,對涉企收費常態化檢查、專項整治、隨機抽查、投訴舉報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綜合分析研判,聯動監管整治,提升執法效能。加大涉企收費事項公平競爭審查力度,強化追根溯源,跟進整改落實,推動相關政策文件“立、改、并、廢”。(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級人民政府、省直相關部門分工負責,長期堅持)
3.嚴格信用監管。充分運用“信用中國(青海)”“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青海)”“青海社會組織信息網”等,建立權威、統一、可查詢的涉企收費主體信用記錄,強化信息互聯共享,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對失信收費主體在監管方式、抽查比例頻次等方面采取差異化措施,建立涉企收費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閉環監管機制。(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配合,各級人民政府、省直各相關部門分工負責,長期堅持)
(三)強化涉企收費成效評估。建立科學評估機制,鞏固拓展減稅降費成效,防止惠企政策“走過場”,確保各項治理取得實效。
1.定期開展評估調查。開展涉企收費評估,健全評估指標體系,公開評估依據程序,鼓勵引入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開展涉企收費狀況調查,通過與企業座談、調查問卷等形式,推進政策完善,規范行為、鞏固成果、嚴防反彈。(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財政廳配合,各級人民政府、省直各相關部門分工負責,長期堅持)
2.強化評估結果運用。制定落實定期報告、重大情況通報反饋、重大事項聯合督辦等工作制度,將涉企收費評估和調查結果納入日常監督檢查和督查考核重點內容,提升涉企收費治理水平。(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級人民政府、省直各相關部門分工負責,長期堅持)
(四)加強涉企收費治理工作統籌協調。為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治理,營造市場主體良好發展環境,完善部門協同、上下聯動、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1.建立協調機制。省市場監管局牽頭抓總,建立由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等22個部門共同參與的青海省涉企收費治理聯席會議制度,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減稅降費、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研究解決涉企收費治理重點難點問題;建立有效溝通渠道,隨時會商、精準把握,推動綜合治理。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市場監管局,承擔日常工作。(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直各相關部門配合,2月底前完成)
2.明確各級職責。省級層面,省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負責全省涉企收費治理的監督指導,統籌協調專項檢查、大案要案督辦和重大復雜案件查處等工作。市州層面,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涉企收費治理的統籌協調,優化資源配置,組織實施專項行動,推動地方涉企收費治理長效機制建設。縣級層面,各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涉企收費主體的常態化、長效化監管。
三、保障措施
(一)壓實工作責任。在省級聯席會議機制統籌協調下,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涉企收費治理擺在突出位置,研究制定配套措施,落實落地減稅降費政策,助力企業高質量發展。
(二)密切協作配合。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主動進位,承責履職,統籌各方力量,形成聯動協同的治理格局。
(三)暢通舉報渠道。充分發揮12345、12315投訴舉報平臺作用,建立違規涉企收費舉報投訴線索高效查處、信息共享、聯合懲戒等工作制度,切實降低企業維權成本。
(四)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和渠道,大力宣傳減稅降費政策,及時公布涉企收費事項清單,努力營造涉企收費治理新局面。
本方案自2022年3月10日起施行。
附件:1.青海省涉企收費治理聯席會議制度工作規則
2.青海省涉企收費治理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名單
3.青海省涉企收費治理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及聯絡員名單
4.政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涉企收費、中介機構收費公示表
附件1
青海省涉企收費治理聯席會議制度工作規則
為進一步發揮青海省涉企收費治理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作用,強化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切實加強部門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制定本規則。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減稅降費、優化實體經濟發展環境決策部署,研究并推進惠企政策措施落實落地;
(二)圍繞社會和企業反映強烈的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研究解決涉企收費治理重點難點問題;
(三)與行業主管部門建立有效溝通渠道,對涉企收費政策隨時會商、精準把握,推動部門間綜合治理;
(四)指導督促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落實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職責,及時總結推廣工作經驗做法;
(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應急廳、省林草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人行西寧中心支行、青海銀保監局、省氣象局、西寧海關等22個部門組成,省市場監管局為牽頭單位。
聯席會議由省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省市場監管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市場監管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由省市場監管局有關處室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負責同志擔任。
三、會議規則
(一)聯席會議。聯席會議由牽頭單位負責召集,原則上每年年初召開一次全體會議,通報上一年度工作開展情況,對下一年度工作進行研究部署。聯席會議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全體或部分成員參加的專題會議。專題研究特定事項時,也可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地區和專家參加。各成員單位也可根據工作需要提出召開聯席會議的建議。
(二)聯絡員會議。聯絡員會議由聯席會議辦公室召集,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各成員單位聯絡員負責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具體工作任務,及時分析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研究需由聯席會議研究解決的問題建議;指導各地區開展涉企收費治理工作,并對工作情況進行總結。
(三)聯席會議辦公室。聯席會議辦公室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負責收集、匯總各地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撰寫涉企收費治理、減稅降費分析報告,研究提出需由聯絡員會議研究解決的問題建議,協調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完成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議定事項。聯席會議議定事項以聯席會議名義印發會議紀要,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能職責,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
(五)其他。聯席會議不刻印公章,由省市場監管局代章。
四、工作機制
(一)報告機制。各成員單位應將履行減稅降費工作職責、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等情況每半年在聯絡員會議上進行報告,對出臺的惠企收費政策措施應當及時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收集有關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困難問題,向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重大事項按程序報省政府。
(二)會商機制。牽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或者其他部門提議,及時組織有關部門會商研究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研究涉企收費治理工作重大問題,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并推動落實。
(三)調研機制。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組織成員單位赴相關地區開展聯合調研,緊扣省委、省政府關心、人民群眾關注的企業發展的熱點問題,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了解實情,研究分析問題,形成調研成果供省委、省政府決策參考。
(四)督導機制。聯席會議辦公室要發揮職能作用,強化涉企收費治理工作的督導檢查。各地區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能職責,加強對本地區本系統開展涉企收費治理工作、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及議定事項的指導和督促。
附件2
青海省涉企收費治理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名單
召集人:馬驥省市場監管局局長
副召集人:楊建忠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成員:張忠良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平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
王強 省公安廳副廳長
楊鳳欣 省民政廳副廳長
潘志剛 省司法廳副廳長
王鵬 省財政廳副廳長
朱小川 省自然資源廳一級巡視員
張志杰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薛宏軒 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
馬曉潮 省水利廳副廳長
徐宏偉 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
韓永勝 省商務廳副廳長
扎西 省文化和旅游廳副廳長
石金友 省應急廳一級巡視員
鄧爾平 省林草局副局長
毛玉光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副局長
賈鋒 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總審計師
李林森 人行西寧中心支行副行長
于冰 青海銀保監局副局長
李林 省氣象局副局長
王春陽 西寧海關副關長
附件3
青海省涉企收費治理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及聯絡員名單
辦公室主任:張海霞省市場監管局價監反壟斷局副局長
聯絡員:鄂彭舉省發展改革委價格處副處長
岳婧省 工業和信息化廳經濟運行局三級主任科員
李海東 省公安廳四級調研員
王秀清 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局長
顏海寧 省司法廳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處四級調研員
王睿春 省財政廳法規稅政處處長
郗和華 省自然資源廳財務與資金運用處處長
馬俊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綜財處副處長
馬佐福 省交通運輸廳財務處副處長
趙新素 省水利廳水文資源管理處副處長
劉瑋 省農業農村廳計劃財務處副處長
楊靈穎 省商務廳干部
馬軍 省文化和旅游廳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督局副局長
李蓉 省應急廳政策法規處處長
才讓旦周 省林草局改革發展處處長
范承明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金融監管一處處長
張宏鵬 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納稅服務處干部
孫麗 人行西寧中心支行支付結算處處長
劉亞寧 青海銀保監局消保處負責人
達鴻魁 省氣象局政策法規處副處長
孫華 西寧海關財務處副處長
附件4
政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涉企收費、中介機構收費公示表

政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委托或指定第三方服務事項公示表

政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行政委托事項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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