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本級食品抽檢中,發現海陽市欣朋蔬菜銷售的豇豆,阿維菌素及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項目檢驗不合格,現將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海陽市欣朋蔬菜銷售的豇豆,阿維菌素及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產品控制情況和處置情況
2023年6月6日,海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向海陽市欣朋蔬菜送達了《檢驗報告》等文書并依法進行現場檢查。經調查,該蔬菜銷售點共購進不合格豇豆12公斤,已全部銷售完畢,無庫存,現場檢查未發現該批次豇豆。
海陽市欣朋蔬菜于2023年5月11日購進該批次蔬菜,能夠提供供貨者營業執照復印件、經營者身份證和采購單,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中的規定,決定對其免予行政處罰。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海市監不罰【2023】111號)。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