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6日,以色列衛(wèi)生部發(fā)布進口食品命令(第522203523)及不執(zhí)行某些食品標簽指令的通知內容如下:
(1)從8月8日到12月25日進口的有在歐盟國家銷售的礦泉水,可以以原包裝進口到以色列;
(2)這些進口礦泉水應有英文標簽;
?。?)這些進口礦泉水符合法律的所有要求和規(guī)定(希伯來語標簽除外);
?。?)不強制使用紅色食品標志貼紙。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gov.il/he/departments/news/?OfficeId=104cb0f4-d65a-4692-b590-94af928c19c0&skip=0&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