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機關各處室、執法總隊、機場分局,各有關單位:
《關于深化推進“上海標準”標識制度實施的意見》已經市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此頁無正文)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

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機關各處室、執法總隊、機場分局,各有關單位:
《關于深化推進“上海標準”標識制度實施的意見》已經市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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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