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9日,澳大利亞農業、漁業和林業部更新乳制品商品含量低于10%的證據要求,自發布之日實施。
主要內容為:對乳制品含量低于10%的貨物的進口條件的相關證據要求進行了修改,原來的允許使用發票作為證明貨物乳制品含量低于10%(按干重計算)的條件已被取消,改為只需由商品制造商在制造商聲明或食品標簽上提供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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