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證明工作的通知》(農辦牧〔2023〕21號)和《關于印發中南區無紙化出具動物A證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南區聯防辦〔2023〕6號)要求,強化我省動物檢疫監督信息化、智慧化監管,提升檢疫工作效能,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范圍和中南區內實行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證明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實施時間和適用范圍
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范圍內實行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證、產品B證),中南區6省份(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間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A證)。
我省出具到中南區外其他省份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A證、產品A證),可采取無紙化和紙質并行方式出證,但須打印紙質《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貨主或承運人須攜帶紙質《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中南區以外其他省份畜禽運輸到我省的,貨主或承運人須攜帶紙質《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二、動態二維碼核驗
貨主或承運人在通過指定通道檢查站時應主動提供動物檢疫證明的動態二維碼,僅提供動物檢疫證明加注件的不予查驗放行。指定通道檢查站通過“中南運豬通”APP掃描貨主或承運人提供的動物A證動態二維碼,獲取檢疫信息,查驗動物檢疫證明,經查驗無誤后放行。
屠宰企業和交易市場通過“中南運豬通”APP、“粵動監”微信小程序等方式,掃描貨主或承運人提供的動物A證和動物B證動態二維碼,獲取檢疫信息,查驗動物檢疫證明,核實省外動物是否經過動物指定通道檢查站查驗,做好入場登記。
三、畜禽落地信息網上報告
畜禽到達目的地飼養場(戶)和屠宰企業后,貨主或承運人應通過電子出證系統向啟運地報告畜禽落地信息。目的地飼養場(戶)和屠宰企業應當在接收畜禽后三日內通過“中南運豬通”APP、“粵動監”微信小程序等,向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畜禽落地信息。
四、動物檢疫證明信息查詢方式
(一)動物A證、產品A證
公眾可在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動物檢疫證明公共查詢服務端口https://ykzx-dsj.cadc.net.cn:18040/”進行查詢。
(二)動物B證、產品B證
公眾可在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官網“廣東省動物檢疫證明公共查詢服務端口http://dara.gd.gov.cn/jianyi/”、“粵動監”微信小程序、廣東農業農村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
特此公告。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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