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5日,中國臺灣“衛福部食藥署”發布衛授食字第1131301408號通知,修訂鮮乳、滅菌乳、調制乳、含乳飲料及乳粉的品名及標示規定,意見反饋期為60天,主要內容:
(1)修訂各產品定義及新增品名,(如鮮乳新增品名“牛乳”,產品以適當溫度及時間組合進行熱殺菌處理后,于高潔凈度環境下近似無菌充填,保存期限30天以上者,品名為(延長保存期限鮮乳)、(長效鮮乳)或等同意義字樣);
(2)新增產品包裝標示規定(如脂肪、糖分等有調整的,包裝表示須“乳脂肪經調整、糖分經調整”等字樣,表明產品滅菌方式、以中文標簽表明保質期,調整乳標明乳粉百分比等);
(3)將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食產品等納入該規定管理。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30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