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嬰幼兒配方食品等29類食品3248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221批次,不合格樣品27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重慶龍聚蘚農副產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重慶戰江商貿有限公司委托重慶八斗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雞翅尖(糊辣味)(輻照食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重慶千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雞肉串,誘惑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墊江縣太平欣欣副食農貿市場經營部銷售的老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永川區黃鏡百貨超市銷售的長白蘿卜,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永川區徐開萍食品經營部銷售的鮮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巴南區樂獻超市銷售的、標稱山東每日良食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菏澤市玉華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單晶冰糖,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巴南區萬勇食品店銷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璧山區文胥魚城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奉節縣樂百佳生活超市銷售的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江北區常富飯莊使用的碗(復用餐飲具),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一)江北區優靜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重慶錦潤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魚皮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二)重慶市九龍坡區九龍鎮盤興路9號盤龍匯農貿市場C13—05、06號李才瓊銷售的瓢兒白,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三)重慶市怡品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螺絲椒,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四)重慶市梁平區錦興百貨商場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五)兩江新區小霞水果店銷售的水仙芒,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六)彭水縣春之聲農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臘排骨,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七)彭水縣國農優鮮生活超市二店銷售的紅小米辣,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八)重慶市黔江區佳惠百貨有限責任公司南海鑫城店銷售的木瓜,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九)榮昌區龍集鎮翁富波便民超市銷售的、標稱高唐縣妙多客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豬嘟嘟蛋糕,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重慶市榮昌區盤龍鎮三合村278號凍庫楊運剛銷售的牛毛肚,揮發性鹽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一)沙坪壩區圣尚百貨超市銷售的小臺芒,吡唑醚菌酯、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二)沙坪壩區家外家商貿便利店銷售的云南老姜(散),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三)重慶儀潤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四)萬州區蕓川高梁酒坊銷售的高粱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五)萬州區雙河口新如意百貨超市銷售的淮山(鮮),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六)重慶柚咪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分蔥,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七)重慶永向盛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龍眼,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核查處置情況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