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1日,立陶宛農業部發布24-11859號法規草案,擬修訂蜂蜜技術法規,意見反饋期截至2024年7月29日。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了立陶宛生產或進口到立陶宛的蜂蜜的定義、成分、分類和標簽要求等;
(2)供市場銷售或添加到任何供人類食用的產品中的蜂蜜不得含有任何添加的營養成分,包括食品或其他添加劑,蜂蜜盡可能不含任何與其成分不同的有機或無機物質;
(3)制定了各類蜂蜜的質量標準和標簽要求,如烘焙蜂蜜的標簽上,名稱必須帶有“僅供糖果使用”的字樣,標簽必須標明采集的原產國,如原產國超過一個,應按重量比例降序標注。
更多詳情參見:https://eseimas.lrs.lt/portal/legalAct/lt/TAP/452a8f603f5211efb121d2fe3a0eff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