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4日,阿根廷農業、畜牧業和漁業秘書處和衛生質量秘書處發布第18/2025、 19/2025、20/2025、21/2025 24/2025號聯合決議,修訂阿根廷食品法典,自在阿根廷共和國官方公報上公布的次日起生效。主要內容:
第18/2025號聯合決議,廢除阿根廷食品法典第六章“肉類和相關食品”第453條,修訂罐袋漁業產品條例,規定了漁業和水產養殖產品的定義類別成分要求標簽要求等.該決議過渡期18個月;
第19/2025號聯合決議,修訂了全支面包的定義(黑面包或全麥面包是指其含量至少為全麥面粉50%的產品)標簽標明黑面包或全麥面包等;
第20/2025號聯合決議,修訂了米粉的定義(米粉在100-105℃下,其含水量不得超過14%,粗纖維不得超過0.5%.脂肪不得超過0.5%等)微生物標準,無機污染物標準(鎘最大值為0.4mg/kg、鉛最大值為0.2mg/kg),且應標明“米粉”字樣;
第21/2025號聯合決議,將發酵李子飲料納入阿根廷食品法典,規定了發酵李子飲料產品的定義、產品名稱、成分要,如李子發酵的理化特性:甲醇:<400tmg/L、總酸度:0.6-18(%蘋果酸)等;
第24/2025號聯合決議,修訂了蜂花粉的定義、成分特征、微生物標準、標簽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