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抽檢計劃,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肉制品、飲料、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等9類食品94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檢項目合格樣品926批次、不合格樣品15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及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問題。根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現公開監督抽檢結果信息。具體情況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揭陽市揭東區磐東晟旺百貨商場銷售的標稱潮州市湘橋區連祥食品廠生產的手撕豬肉脯,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佛山市順德區容桂莊輝雜貨店銷售的標稱廣州市滄洲肉食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味豬肉脯,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東莞市虎門至鴻副食店銷售的標稱佛山市合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醬鹵鴨爪,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廣州市番禺區大石裕峰桶裝水店銷售的標稱廣州海龍王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米龍泉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怡品源(廣州)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佛山市奧田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悅溪山泉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廣州市增城南泉正意水店銷售的標稱廣州市南樵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湛子山泉包裝飲用水(飲用天然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羅定市壹號貨倉超市有限公司五里橋店銷售的標稱潮州市源廣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蜜桃烏龍味(果凍),菌落總數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廣州市白云區太和潮惠腸粉店(個體工商戶)使用的腸粉碟,大腸菌群和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廣州市白云區太和子涵美食店使用的飯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馬哥甄點(廣州)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齋腸粉,菌落總數不符合廣東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規定。
二、獸藥殘留問題
汕頭市澄海區每家福食品商行銷售的牛蛙(其他水產品),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韶關市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生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問題
(一)羅定市鵬泰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桑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廣州市白云區京溪文平蔬菜經營部銷售的楊梅,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東莞市虎門鐘炳權水果店銷售的桑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和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通過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貨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不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公布的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1.本次抽檢依據和抽檢項目
2.肉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飲料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糖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餐飲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6.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7.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8.飲料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9.糖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0.茶葉及相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1.餐飲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2.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3.保健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4.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5.嬰幼兒配方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6.關于部分抽檢項目的說明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