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各類農產品生產流通經營主體在省外城市設立青海特色農產品省外營銷窗口,推動青海特色農產品 “走出去”戰略步伐,不斷提高青海特色農牧業品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根據《青海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0年農業生產發展(省委省政府重點項目)資金的通知》(青農財〔2020〕459號)、《2020年品牌強農計劃項目資金實施方案》,現就申報2020年度青海特色農畜產品營銷促銷省外窗口支持持項目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扶持范圍:各類農產品生產流通經營主體在省外大中城市已建的、以經營青海特色農產品為主的展銷店、體驗店、專營店、連鎖店等實體店。已經支持過的原則上不在此次支持范圍。
二、扶持方式: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先建后補、扶優扶強”的原則,擇優支持省外營銷窗口,并依據省外城市區位功能、企業投資規模、門店展銷經營規模等確定資金支持額度。省財政資金主要用于店面租賃、配套冷鏈設施建設和品牌宣傳等。
三、項目建設期限:2020年
四、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及申報程序:依據青海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青海省支持特色農產品省外營銷窗口管理辦法》的通知(青農市〔2019〕129號)(已在2019年5月份青海省農業農村廳官網上對外發布)。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申報資格。
五、申報時間:項目申報材料(統一裝訂成冊,一式五份)請于2020年8月21日前報省農業農村廳市場與信息化處,逾期不予受理。
六、審核公示:省農業農村廳將組織行業專家,按照“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對擬支持的申報項目材料進行評審,并將評審結果在青海農牧業信息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項目支持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進行實地考察后最終確定支持名單。
七、項目申報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省農業農村廳市場與信息化處 聯系人:趙志平 楊旭東 聯系電話0971-6115132
青海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