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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提交材料名稱 |
原件份數 |
復印件份數 |
材料來源 |
特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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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身份證、營業執照 |
0 |
1 |
自備:電子證照 |
填報須知:復印件必須清晰。 受理標準:1.材料真實有效,齊全規范。2.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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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采集許可證 |
0 |
1 |
政府部門核發 |
填報須知:出口野生植物來源為自行采集的或出口野生植物來源為收購的,需提供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核發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采集許可證》。 受理標準:1.材料真實有效,齊全規范。2.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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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進出口許可申請表(有2個附件) |
1 |
0 |
申請人自備 |
填報須知:表中貨物貨幣單位應使用美元。 受理標準:1.材料真實有效,齊全規范。2.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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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境外公約管理機構核發的允許進口證明材料 |
0 |
1 |
申請人自備 |
填報須知:出口《公約》附錄所列野生植物活體、原料時,還應當提交境外公約管理機構核發的允許進口證明材料。 受理標準:1.材料真實有效,齊全規范。2.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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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出口合同/協議 |
0 |
1 |
申請人自備 |
填報須知:出口野生植物來源為收購的,需提供購銷合同/協議。 受理標準:1.材料真實有效,齊全規范。2.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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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 |
0 |
1 |
申請人自備 |
填報須知:以貿易為目的的,還需提供對外貿易管理部門或授權機構核發的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 受理標準:1.材料真實有效,齊全規范。2.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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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商品說明、檢驗報告 |
1 |
0 |
申請人自備 |
填報須知:1.出口野生植物為商品的,需提供相應的正式商品說明。2.非商品的提供專業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3.貨物為商品的植物原料含量百分比與商品說明或檢驗報告一致。 受理標準:1.材料真實有效,齊全規范。2.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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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 |
0 |
1 |
申請人自備 |
填報須知:1.以科學研究為目的的野生植物出口申請,應提供科相應研項目書。2.以文化交流為目的的野生植物出口申請,應提供相應活動的證明材料。 受理標準:1.材料真實有效,齊全規范。2.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
附錄1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進出境許可個人申請表(樣表)
填表日期: 201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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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申請人姓名 |
張三 |
1b.身份證號 |
110************9 |
1c.移動電話 |
1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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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工作單位 |
***公司或無業 |
1e.家庭住址 |
**省**市*區*街道**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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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出境口岸 |
****國****口岸 |
2b.入境口岸 |
****國****口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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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野生植物信息 |
3a.物種名稱 |
3b.商品名稱 (非商品可不填) |
3c.來源 (生產/購買單位或檢驗機構) |
3d.類型 (原料/商品) |
3e.數量 (克) |
3f.單價 (美元) |
3g植物原料含量(%) |
3h.保護級別 (審批部門填寫) |
3i.上次批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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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蟲夏草 |
***蟲草 |
**公司 |
商品 |
100 |
1 |
50% |
國家Ⅱ級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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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途 |
■自用 □科研 □文化交流 |
6.申請人保證 本人保證以上信息屬實,如有隱瞞愿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簽字) 年 月 日 |
7.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8.省農業農村廳審核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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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物品總金額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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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姓名”應與身份證上姓名一致。
2.“工作單位”填寫全稱,如無工作則填寫“無”。
3.“物種名稱”要求一律填寫該種(亞種)植物在植物分類學中的中文學名。
4.“保護級別”要求按照國際公約限制、國家重點保護等級劃分,依次分為公約限制、國家Ⅰ級、國家Ⅱ級。
5.“來源”應注明該種貨物所含野生植物的生產單位、購買單位或檢驗機構名稱。
6.“類型”分為“原料”——物理形態發生改變,化學成分未發生變化的植物全株或其根、莖、葉、花、果、籽等各個部分;“商品”——獲取國家市場貿易行政管理機構認定的正式產品。
7.“數量”為野生植物凈重量或獨立包裝商品的重量累計。
8.“單價”為野生植物的單位價格:克/美元。
9.“植物原料”含量指出入境物品為商品或多種原料的混合物時其中每種野生植物的比例,應與商品說明書或檢驗機構出具的證書內容一致。
10.“上次批號”中應填寫上次出口的批文編號。
11.攜帶多種野生植物時,“野生植物信息”一欄中可自行增加列數,但不得超過10種。
12.“用途”一欄中應選擇“自用”、“科研”、“文化交流”。
13.“物品總金額”一欄中均按中國境內口岸價格計算,貨幣單位為美元,即出境按物品自中國口岸離開日計算,入境按物品到達中國口岸日計算。
14.“申請人保證”一欄中簽字應與“申請人姓名”保持一致。
15.“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一欄中為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野生植物管理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16.本表僅適用于農業部制定的《農業野生植物保護辦法》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中規定的國家重點保護農業野生植物及其產品。
附錄2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進出口許可單位申請表(樣表)
填表日期: 201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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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申請單位名稱 |
西藏雪山有限公司 |
1b.申請單位地址 |
西藏拉薩市金珠西路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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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聯系人姓名 |
王三 |
1d.單位電話 |
0891-6888888 |
1e.單位傳真 |
0891-6888886 |
1f.郵政編碼 |
8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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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 貨 |
2a.發貨人名 稱 |
(中文)西藏雪山有限公司 (英文)Tibet Snow Mountain CO., LTD. |
3. 收 貨 |
3a.收貨人名 稱 |
(中文)香港昆達國際有限公司 (英文)Kunda International CO., LTD. Hongk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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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發貨人地 址 |
(中文)西藏拉薩市金珠西路2號 (英文)No. 2, Jinzhu Xilu, Lasa 850000, Tibet |
3b.收貨人地 址 |
(中文)九龍彌敦道794-802號,香港 (英文)794-802 Nathan Road, Kowloon, Hongk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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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發貨 口岸 |
(中文)深圳 (英文)Shenzhen |
2d.發貨國家(或地區) |
(中文)中國 (英文)China |
3c.到貨 口岸 |
(中文)香港 (英文) Hongkong |
3d.收貨國家(或地區) |
(中文)中國 (英文)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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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進 出 口 貨 物 |
4a.植物種(或亞種)名稱 |
4b.保護級別 |
4c.來 源 |
4d.貨物類型 |
4e.貨物數量及單位 |
4f.植物原料含量 |
4g.貨物單價 ($/千克) |
4h.上次出口 批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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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
拉丁學名 |
(%) |
(千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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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蟲夏草 |
Cordyceps Sinensis |
國家Ⅱ級 |
瑪曲縣 |
原料 |
10千克 |
100 |
10 |
18500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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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蟲夏草 |
Cordyceps Sinensis |
國家Ⅱ級 |
瑪曲縣 |
原料 |
20千克 |
100 |
20 |
15000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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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蟲夏草 |
Cordyceps Sinensis |
國家Ⅱ級 |
瑪曲縣 |
加工品 |
30千克 |
50 |
15 |
10500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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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蟲夏草 |
Cordyceps Sinensis |
國家Ⅱ級 |
瑪曲縣 |
商品 |
40千克 |
50 |
20 |
10500 |
2016年第0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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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貨物出口目的 |
貿易 |
8. 附件 采集證、銷售合同、營業執照、企業經營進出口許可證各1份 |
9. 申請單位負責人簽字及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
10.所在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意見及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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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貨 物 總 金 額 |
8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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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發貨或到貨日期 |
2017年1月 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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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單位名稱”要求填寫申請單位的法定名稱;“申請單位地址”要求詳細到縣區、街道、門牌;“聯系人姓名”要求填寫此次申請行為的直接責任人。
2.“發貨人”、“收貨人”為發貨單位、收貨單位,“名稱”為單位法定名稱;“發貨人地址”、“收貨人地址”填寫要求詳細到縣區、街道、門牌。
3.植物種(或亞種)的中文名稱要求一律填寫該種(亞種)植物在植物分類學中的中文學名,拉丁學名應與《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或《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致。
4.“保護級別”要求按照國際公約限制、國家重點保護等級劃分,依次分為公約限制、國家Ⅰ級、國家Ⅱ級。
5.如果此次申請目的為“出口貨物”,申請者應在“來源”一欄注明該種貨物所含野生植物的原采集地(具體到縣級行政區)或供貨來源(供貨公司名稱)。
6.如果本次出(進)口貨物中含有與申請者曾經出(進)口的貨物相同的貨物種類,則申請者應在“上次出口批號”一欄中注明上次出口的批文編號。
7.“貨物出口目的”一欄要求按照 “科學研究”、“文化交流”或“貿易”。
8.植物原料含量指出口貨物為商品或多種原料的混合物時其中每種野生植物的比例,應與商品說明書或檢驗機構出具的證書內容一致。
9.“貨物單價”及“貨物總金額”均按在中國境內的發貨口岸或到貨口岸價格計算,即出口貨物按發貨口岸價格計算,進口貨物按到貨口岸價格計算,以美元計算。
10.“發貨或到貨日期”均按中國境內口岸計算,即出口貨物按貨物自中國口岸發出日計算,進口貨物按貨物到達中國口岸日計算。
11.“附件”一欄注明本申請表附帶的說明材料的名稱及件數。如無附件,申請者應在此欄注明“無”字樣。
12.“申請單位負責人簽字及蓋章”一欄要求由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章。本表中“聯系人”可與單位法定代表人為不同自然人。
13.本表中“所在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為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野生植物管理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14.本表僅適用于農業部制定的《農業野生植物保護辦法》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中規定的國家重點保護農業野生植物及其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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