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蘭州新區衛生健康委、農林水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廳、局)屬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衛辦食品函〔2018〕1081號)和黑龍江、貴州等牽頭省相關《方案》工作要求,我省作為乳及乳制品和酒類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協作省份,由省衛生健康委會同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了《甘肅省乳及乳制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2021-2022年)實施方案》和《甘肅省酒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2021-2022年)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地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1.甘肅省乳及乳制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2021-2022年)實施方案
2.甘肅省酒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2021-2022年)實施方案
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甘肅省農業農村廳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附件1 甘肅省乳及乳制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2020-2022年)實施方案
為做好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衛辦食品函〔2018〕1081號)要求,配合黑龍江省完成好乳和乳制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保障跟蹤評價實施效果,加強標準制定與執行的有效銜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2018年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中省級標準跟蹤評價協作組任務分工要求,開展乳和乳制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深入了解我省乳和乳制品食品安全標準貫徹落實和實際執行情況。通過多種形式廣泛收集各方對乳和乳制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意見和建議,及時發現標準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為我國乳和乳制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和進一步推動完善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建設提供參考。
二、工作任務
根據我省乳和乳制品產業發展情況,連續2年(2021-2022年)重點對乳和乳制品食品開展產品標準的專項跟蹤評價,全面深入了解標準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標準目錄及標準號見附表1)。
三、工作內容
(一)平臺填報。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實行常態化管理,鼓勵動員農業部門、市場監管部門、食品生產企業、檢驗機構、科研機構、行業協會(學會)等標準使用單位,針對國家標準的技術指標、標準文本、實施效果等內容,通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及意見反饋平臺(http://bz.cfsa.net.cn/db/yjfk)
直接反饋標準執行過程中的困難與問題,并提出修訂建議及依據。
(二)問卷評價。組織省內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衛生監督機構、農業農村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檢驗機構、食品生產企業,在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網站在線填寫食品產品專項評價問卷10份以上(https://www.wjx.cn/m/31071944.aspx),對標準各項內容的的科學性、適用性和完整性進行量化評分。
(三)現場調查。省衛生健康委會同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選取20家或以上食品生產企業、15家或以上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開展現場調查(食品生產企業、檢驗機構數量不足的按實際數量全部選取)。以問題為導向,通過座談會、專題研究、專家咨詢等形式,有指導性和針對性地收集各方對執行標準的意見、建議,深入客觀評價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可行性、執行成本等,組織其填寫“2021年甘肅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調查表(乳及乳制品)”(附表2)。
(四)宣傳培訓。通過舉辦食品安全標準宣貫培訓班等方式,引導相關部門更好地參與標準管理工作。以公眾、行業關注度較高的標準為重點,普及知識、解疑釋感,提高社會認知度。切實做好標準執行,促進標準落實,提高食品安全科學管理水平。
(五)專家論證。組織食品行業組織、生產經營者及相關檢驗、科研、教學機構有關專家對收集的意見、建議進行分析、篩選、匯總,填寫《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意見建議匯總表(乳及乳制品)》(附表3),并形成年度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報告。
四、職責分工
(一)省衛生健康委。會同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全面負責全省乳及乳制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適時開展我省乳和乳制品標準跟蹤評價督導。
(二)省衛生健康委綜合監督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會同相關部門、機構,認真開展相應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按程序填報和報送相關工作信息材料及撰寫年度總結報告。
(三)省疾控中心。負責檢驗方法培訓和相關產品抽樣檢測工作,并收集反饋檢驗方法標準的意見和建議。
(四)市州衛生健康委。各市州衛生健康委與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溝通協調,書面告知轄區內食品經營企業、檢驗檢測機構、食品行業協會,直接通過國家食品安全評估中心網站反饋食品安全標準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建議。
五、質量控制
(一)統一實施方案。我省作為協作省份,按照牽頭省份的要求,制定本省具體的實施方案,并于2021年7月底前反饋黑龍江省衛生健康委備案。
(二)統一摸底調查。按統一的摸底調查表對我省轄區內乳和乳制品生產企業或相關單位進一步摸底,詳細掌握我省乳及乳制品生產企業數量、分布、產值、規模等相關情況。
(三)統一培訓及標準宣貫。負責對本轄區相關企業、部門、科研等單位有針對性地進行乳及乳制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宣貫,以提高其對乳和乳制品標準的認識和理解,確保跟蹤評價的實施和效果。
(四)統一網上問卷調查。全省采用國家統一問卷開展網上問卷調查填報。
(五)統一現場調研。統一組織開展代表性乳及乳制品食品生產企業的現場調研,明確現場調研涉及的具體標準,按統一現場調查表填寫相關內容。
六、工作安排及結果反饋
(一)方案制定和摸底調查(2021年7月31前)。組織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完成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摸底調查工作,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將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摸底調查情況反饋省衛生健康委匯總后報黑龍江省衛生健康委備案。
(二)標準跟蹤評價(2021年8月-2022年9月)。組織開展跟蹤評價工作。在完成網絡填報的同時,匯總整理各項工作情況,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專家論證工作。
(三)跟蹤評價工作總結(2022年10月-12月)。匯總整理我省跟蹤評價工作總結,于2022年10月底前反饋黑龍江省衛生健康委匯總。
七、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省衛生健康委將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有關要求,根據省級《實施方案》工作任務,主動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做好標準跟蹤評價,確保跟蹤評價工作落實到位。
(二)經費保障。除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專項經費外,鼓勵食品企業加大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食品安全專業化服務領城,構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機制,確保跟蹤評價工作順利開展。
(三)工作保障。各地各部門要做好標準宣貫培訓,確保在網報前,使調查對象熟悉標準,并實事求是認真填寫。評價工作涉及敏感重要信息,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做好保密工作。
附表:1.乳及乳制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任務表
2.2021年甘肅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調查表(乳及乳制品)
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意見建議匯總表(乳及乳制品)
附件2 甘肅省酒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2021-2022年)實施方案
為做好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衛辦食品函〔2018〕1081號)要求,配合貴州省完成好酒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保障跟蹤評價實施效果,加強標準制定與執行的有效銜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2018年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中省級標準跟蹤評價協作組任務分工要求,開展酒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深入了解現行酒類食品安全標準貫徹落實和實際執行情況。通過多種形式廣泛收集各方對酒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意見和建議,及時發現標準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為我國酒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和進一步推動完善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建設提供參考。
二、工作任務
根據我省酒類產業發展情況,連續5年(2018-2022年)重點對酒類食品開展產品標準的專項跟蹤評價,全面深入了解標準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標準目錄及標準號見附表1)。
三、工作內容
(一)摸底調查
完成我省酒類生產企業摸底調查。摸底的范圍包括企業數量、分布、產值、規模等。
(二)網上調查
1.常態跟蹤評價平臺填報。組織農業農村部門、市場監管部門、食品生產企業、檢驗機構、科研機構、行業協會(學會)等標準使用單位,針對每個單項國家標準設定的技術指標、標準文本、實施效果等內容,通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及意見反饋平臺(http://bz.cfsa.net.cn:9001,以下簡稱跟蹤評價平臺)直接反饋對每項標準的具體修訂意見、建議及相關理由或依據,并反饋標準執行過程中的困難與問題。具體操作步驟請參照網頁右上角《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及意見反饋平臺使用手冊》。
2.產品專項跟蹤評價平臺填報。組織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衛生監督機構、市場監管部門、檢驗機構、食品生產企業按照酒類產品類別,通過量化評分,開展酒類產品專項跟蹤評價,填寫食品產品專項評價問卷,橫向評價酒類食品產品涉及的食品安全標準的科學性、適用性和完整性等內容。產品專項評價問卷可以在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網站(http://www.cfsa.net.cn/newPage/pageType.aspx)中“產品專項跟蹤評價平臺”在線填寫“食品產品專項評價正式問卷”,單次填寫時僅對單項酒類產品涉及標準進行評價,如需對多項不同酒類產品的標準情況進行評價,則需再次填寫問卷以評價其他不同類別的酒類產品相關標準。
(三)現場調研
1.各市州衛生健康委協調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機構,以保護消費者和促進企業發展為宗旨,根據轄區內酒類產業的特色,對整個酒類產業鏈(從原料制作一直到銷售)進行現場調研,并針對產業鏈的各個關鍵環節涉及到的相關國家標準,尤其是生產衛生規范標準等進行跟蹤評價,一方面特別應針對去年各市州收集到的建議和意見反饋有針對性深入開展現場調研,建議按附表1開展。即選擇本地具有代表性的酒類生產企業,調研對象涵蓋大中小規模企業(建議大中小企業各1家);有條件的市州,可選擇本市州具有代表性的酒類品牌,在其產業鏈中涉及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使用情況進行調研,了解標準執行情況,并收集相關意見建議。
2.各市州選擇3家本地有代表性的酒類檢驗機構開展現場調研(酒類生產企業和酒類檢驗機構不足的按實際數量選取),召開座談會,實地了解當地酒類生產企業和檢驗機構對酒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執行和使用情況,收集各方對現行酒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可操作性、合理性意見和建議,填寫甘肅省酒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意見建議匯總表(附表2)。
(四)宣貫培訓
以“食品安全宣傳周”“全民營養周”等主題宣傳活動為契機,針對此次跟蹤評價標準,舉辦食品安全標準宣貫培訓班,引導相關部門更好地參與標準管理工作。
(五)專題研討
組織我省酒類食品生產企業及相關檢驗機構、監管部門、科研、教學機構、食品行業組織等相關專家,以座談會、咨詢會、研討會等形式,了解各方對酒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在實際執行和使用中存在的問題,集中收集合理性的意見和建議。也可通過分析匯總網上在線填報、現場調查等數據信息,對反映問題較多的問題或指標,開展專題研討。
四、職責分工
(一)省衛生健康委。會同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全面負責全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適時開展我省酒類標準跟蹤評價督導。
(二)省衛生健康委綜合監督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會同相關部門、機構,認真開展相應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按程序填報和報送相關工作信息材料及撰寫年度總結報告。
(三)省疾控中心。負責檢驗方法培訓,并收集反饋檢驗方法標準的意見和建議。
(四)市州衛生健康委。各市州衛生健康委與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溝通協調,書面告知轄區內食品經營企業、檢驗檢測機構、食品行業協會,直接通過國家食品安全評估中心網站反饋食品安全標準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建議。
五、質量控制
(一)統一實施方案。我省作為協作省份,按照牽頭省份的要求,制定本省具體的實施方案,并于2021年7月底前反饋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備案。
(二)統一摸底調查。按統一的摸底調查表對我省轄區內酒類生產企業或相關單位進行摸底,詳細掌握我省酒類生產企業數量、分布、產值、規模等相關內容。
(三)統一培訓及標準宣貫。負責對本轄區相關企業、部門、科研等單位有針對性地進行酒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宣貫,以提高其對酒類標準的認識和理解,確保跟蹤評價的實施和效果。
(四)統一網上問卷調查。全省采用國家統一問卷開展網上問卷調查填報。
(五)統一現場調研。統一組織開展代表性酒類食品生產企業的現場調研,明確現場調研涉及的具體標準,按統一現場調查表填寫相關內容。
六、工作安排及結果反饋
(一)方案制定和摸底調查(2021年7月31日前)。組織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同時開展進一步摸底調查工作,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將轄區內酒類企業摸底調查情況反饋省衛生健康委匯總后報貴州省衛生建康委備案。
(二)標準跟蹤評價(2021年8月-2022年9月)。按照實施方案組織開展跟蹤評價工作。在完成網絡填報的同時,匯總整理各項工作情況,并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專家論證工作。
(三)跟蹤評價工作總結(2022年10月-12月)。匯總整理我省跟蹤評價工作總結,于2022年10月底前反饋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匯總。
七、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省衛生健康委將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有關要求,根據省級《實施方案》工作任務,主動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做好標準跟蹤評價,確保跟蹤評價工作落實到位。
(二)經費保障。除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專項經費外,要鼓勵食品企業加大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食品安全專業化服務領城,構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機制,確保跟蹤評價工作順利開展。
(三)工作保障。各地各部門要做好標準宣貫培訓,確保在網報前,使調查對象熟悉標準,并實事求是認真填寫。評價工作涉及敏感重要信息,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做好保密工作。
附表:1.2021年甘肅省酒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現場調查表
2.2021年甘肅省酒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調查完成情況匯總表
3.2021年酒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意見建議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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