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統籌做好學校和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常態化疫情防控和2022年春季學期學校食品安全工作,2月18日,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聯合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印發《關于統籌做好2022年春季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市場監管、教育、衛生健康、公安等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要求,細化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統籌做好春季學期學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要督促指導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食堂嚴把進口冷鏈食品等重點食品原料管理關,完善食品追溯體系,查驗留存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及消毒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