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0日,馬來西亞衛生部食品安全和質量司發布食品條例2023年第2號修訂草案,意見反饋期截至2023年6月9日。主要修訂內容為:
(1)補充規定脫脂牛奶標簽上應在顯著位置使用加粗字體標注“2歲以下嬰幼兒不適合食用”字樣;
(2)修訂巴氏殺菌牛奶的加工工藝描述;
(3)修訂添加麥芽粉牛奶的食品添加劑使用規定,即除調味劑外,不得添加其他食品添加劑;
(4)修訂復原乳定義,并規定其中不得添加食品添加劑。
更多詳情參見:http://fsq.moh.gov.my/v6/xs/page.php?id=4410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