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
現將《產品質量安全“你點我查”服務活動工作指南》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產品質量安全“你點我查”服務活動工作指南
第一條(目的依據)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提升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成效,增強人民群眾對產品質量安全的知曉度和參與度,營造產品質量安全社會共治氛圍,依據《產品質量法》《上海市產品質量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你點我查”活動的相關要求,制定本指南。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市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實施的產品質量安全“你點我查”服務活動,適用本指南。
第三條(定義概念)
產品質量安全“你點我查”服務活動是指市場監管部門根據消費者提出的產品品種,按照監督抽檢程序進行抽樣檢驗或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治理,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凈化市場環境秩序的一項服務活動。
第四條(基本原則)
產品質量安全“你點我查”服務活動應堅持問題導向、聚焦民意、科學嚴謹、公開透明的原則,問計于民、問需于民,依法制定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及時公開工作成果。
第五條(工作機制)
市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應健全工作機制,統籌、協調、指導開展本市產品質量安全“你點我查”服務活動,各區市場監管局結合區域實際具體組織實施。
第六條(方案制定)
市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負責制定本市年度產品質量安全“你點我查”服務活動方案,并將其納入本市年度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和重點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治理行動計劃。
各區市場監管局應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內容一般包括時間安排、意見征集、活動形式、工作要求等。
第七條(意見征集)
市場監管部門可通過多渠道發布公告、發放問卷、面對面訪談、設立現場意見征集點等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征集人民群眾關注的產品品種、質量問題、抽樣或檢查場所等意見建議,確定產品質量安全“你點我查”服務活動內容。
第八條(監管方式)
市場監管部門采納產品質量安全“你點我查”服務活動意見建議后,可根據監管實際,分別采取監督抽查、風險監測、專項治理等方式實施監管,可根據需要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相關行業協會、消費者、志愿者代表等社會各界人士參與活動。
第九條(核查處置)
市場監管部門根據產品質量安全“你點我查”服務活動意見建議實施監管后,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或存在其他違反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要求的,應及時采取措施依法處置。
第十條(結果公開)
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監督抽查程序要求及時向社會公開抽查結果信息,同時做好輿情研判、不合格項目解讀等工作,回應公眾關切。
第十一條(社會宣傳)
市場監管部門可結合重要節日節點,通過線上線下結合的方式,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你點我查”服務活動進校園、進社區、進市場等社會宣傳,提升人民群眾對產品質量安全的關注度,擴大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影響力。
第十二條(總結推廣)
市場監管部門應總結產品質量安全“你點我查”服務活動中的特色亮點,歸納典型案例,建立滿足群眾所需的民生服務長效機制,復制推廣相關經驗,并運用到日常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中,進一步提升監管工作成效。
第十三條(考核評價)
市場監管部門應將產品質量安全“你點我查”服務活動開展情況納入年度質量工作考核范疇。
第十四條(解釋權)
本指南由市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施行日期)
本指南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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