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民政局、衛生健康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市教育基建和裝備中心、市中小學衛生健康促進中心: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含托幼機構,下同)、醫院、養老院、機關等集中用餐單位食堂經營管理,防范化解風險隱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水平,現將《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粵市監〔2023〕64號)轉發給你們,并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的《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問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國市監食協發〔2023〕65號),以及如下工作要求一并認真貫徹執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動落實專項治理工作
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嚴格按照《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問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壓緊壓實各方責任,有效防范發生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事件。集中用餐單位要嚴格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項管理制度,如單位食堂對外承包經營的,要加強對承包經營者管理,督促其嚴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規范要求開展食品經營活動。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管理的集中用餐單位按要求辦理食品經營許可并加強指導,督促集中用餐單位樹立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確保供餐安全。各區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檢查,對發現問題及時向行業主管部門反饋,對各種違法行為要依法從重從快處罰,涉及犯罪行為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二、加強協調聯動,全面強化食品安全管理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聯動,立足職能、分工合作,加強信息共享和數據分析利用,整體推進、形成合力,全面加強集中用餐單位管理,確保取得治理成效。
(一)各區市場監管部門和相關主管部門要督促集中用餐單位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依法依規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按要求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各項管理制度,并督促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考核。
(二)各區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執法,嚴格把關食品經營許可管理,按要求對新獲證單位開展監督檢查以及抽查;嚴格把控環境衛生和加工制作過程監管,對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GB31654-2021)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嚴管承包經營行為,重點排查承包經營企業及承包經營食堂是否依法經營并履行食品安全責任;嚴懲違法違規行為,健全問題發現機制,發揮“食堂吹哨人”監督作用,對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從嚴查處。同時,指導各級包保干部對照任務清單開展實地包保督導。
(三)各類集中用餐單位主管部門按要求加強集中用餐單位管理,指導、督促集中用餐單位做好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對出現未有效履職食品安全管理職責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負責人員,視情況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撤職等處理;建立完善承包經營食堂的招投標程序,嚴格招投標管理。各區市場監管部門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按職責大力推進“明廚亮灶”建設,鼓勵運用信息化手段進行可視化監督;市場監管部門對未實現“明廚亮灶”的集中用餐單位食堂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
三、健全長效機制,及時報送工作成效
各區各有關部門要研究建立規范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完善食品安全輿情協調處置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大力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宣傳;推動單位食堂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充分發揮責任保險的防控風險作用;建立反食物浪費制度,避免采購、儲藏、烹飪、配送、供餐各環節食物浪費。同時,各區市場監管局要牽頭相關部門建立檢查工作機制,開展現場檢查和暗訪;并明確1名聯絡員,負責聯系對接屬地相關部門,于9月22日前報送本轄區專項治理行動聯絡員信息表(附件1);于每月20日前匯總本轄區相關部門數據報送《廣州市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問題專項治理行動統計表》(第一個月報送時間為9月22日);于11月25日前將工作總結報送市市場監管局餐飲處(聯系人:張鑒澄,聯系方式:87596771)。
附件:
1.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問題專項治理行動區聯絡員信息表.docx
2.廣州市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問題專項治理行動統計表.docx
3.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pdf.pdf
4.關于印發《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民政局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共廣州市委機關事務管理局
廣州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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