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近期組織開展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結果中,涉及四川省3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成華區范文群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由遂寧市凡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雞翅(輻照食品)(醬鹵肉制品)
(一)抽檢基本情況
承檢機構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在成華區范文群食品超市抽取了1批次標稱由遂寧市凡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雞翅(輻照食品)(醬鹵肉制品)(生產日期:2023-03-15;規格型號:260g/袋)。經檢驗,“菌落總數”項目不合格。
(二)生產環節處置情況
遂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區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立即開展核查處置,對遂寧市凡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經查明,該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生產該批次食品5件,50袋/件,共計250袋,4.2元/袋,計金額1050元。現場檢查時,同批次食品已全部銷售完,無庫存。高新區分局責令該公司立即暫停銷售不合格食品,且啟動召回程序。公司立即發布了召回公告。同時,公司向執法人員提供了出廠達標檢驗報告等相關證據。
遂寧市凡是食品有限公司提交的證據顯示,該批次香辣雞翅(輻照食品)出廠時已做檢驗,報告顯示菌落總數達標。當事人表示該批次香辣雞翅(輻照食品)要求25℃以下進行保存,被抽檢單位成華區范文群食品超市書面情況說明證實,經排查是被抽樣單位在運輸、儲存及展示過程中環境溫度過高導致該批次香辣雞翅抽檢不合格,且接受了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因此,現有證據不能證明遂寧市凡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香辣雞翅(輻照食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高新區分局于2023年6月2日作出不予立案處理。
(三)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1.行政處罰
成都市成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立即開展核查處置,于2023年6月5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當事人成華區范文群食品超市銷售不符合法律、法規或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成都市成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7日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如下:
(1)沒收違法所得321.3元(大寫:叁佰貳拾壹元叁角);
(2)沒收違法經營的食品:23袋,共計5.98公斤,貨值273.7元;
(3)罰款人民幣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
2.排查整改
經查,成華區范文群食品超市購進該批次香辣雞翅(輻照食品)儲運不當且沒有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成都市成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暫停銷售不合格產品;嚴格按照要求存放,加強臺賬記錄和索證索票,履行好進貨查驗義務;對不合格批次的食品進行召回。
成都市成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8月7日組織復查驗收,該單位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二、廣西桂鄉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由揭西縣凱士達食品廠生產的冰糖金桔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3年6月10日,承檢機構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通過成都快購科技有限公司(快手)平臺在廣西桂鄉源商貿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標稱由揭西縣凱士達食品廠生產的冰糖金桔(生產日期:2023-06-01;規格型號:500g/袋)。經檢驗,“胭脂紅”項目不合格。
(二)網抽環節處置情況
成都市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立即開展核查處置,于2023年7月10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成都快購科技有限公司(快手)和入網經營者廣西桂鄉源商貿有限公司簽訂了《快手小店用戶服務協議》和《快手小店規則總則》,交易是由用戶和所購買商品服務的所屬快手小店商戶間進行,快手小店僅提供網絡交易平臺,而非交易實際參與方。產品的銷售及售后服務等均由商戶提供。《快手小店規則總則》第三章第二節:商戶應確保其出售的商品或服務在合理的期限內可以正常使用,具備其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符合包裝說明上注明采用的標準等,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風險,并對其所售商品或服務質量承擔相應責任。
成都市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對成都快購科技有限公司(快手)現場檢查時未發現其他違法行為。經研判審批,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20日對成都快購科技有限公司(快手)涉嫌經營不合格食品案終止調查。
三、四川永輝超市有限公司達州達川區升華廣場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由山東好世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手撕鴨排(麻辣味)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3年7月31日,承檢機構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在四川永輝超市有限公司達州達川區升華廣場分公司抽取了1批次標稱由山東好世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手撕鴨排(麻辣味)(生產日期:2023-05-18;規格型號:308g/袋)。經檢驗,“菌落總數”項目不合格。
山東好世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向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檢驗方法異議,主張該產品是罐頭工藝,應檢商業無菌而非菌落總數。2023年10月20日,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復檢(異議)結果通知書》,認可該異議。
(二)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達州市達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立即開展核查處置,于2023年9月1日對四川永輝超市有限公司達州達川區升華廣場分公司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經調查,四川永輝超市有限公司達州達川區升華廣場分公司于2023年7月9日購進該批次手撕鴨排(麻辣味)20袋,共計6.16公斤,貨值298元;已全部銷售完畢。四川永輝超市有限公司達州達川區升華廣場分公司立即發出召回公示,進行問題排查,加強進貨查驗,組織員工對《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強化主體責任意識。
鑒于生產企業山東好世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檢驗方法異議得到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可,該案已終止調查。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經營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反映。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