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近期組織開展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結果中,涉及四川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四川省惠利多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迷你小菠蘿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3年7月31日,承檢機構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在四川省惠利多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抽取了1批次迷你小菠蘿(購進日期:2023-07-29)。經檢驗,“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合格。
二、經營環節風控情況
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立即開展核查處置,于2023年8月29日對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已查明該企業購進該批次不合格迷你小菠蘿共計1公斤,貨值31.6元;已全部銷售完畢。成都高新區局責令該企業對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產品控制措施,因產品特性為鮮食水果,難以長時間保存,故召回數量為零。
三、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一)行政處罰
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29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四川省惠利多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成都高新區局于2023年11月17日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如下:
1.沒收違法所得31.6元(大寫:叁拾壹元陸角);
2.罰款人民幣15000元(大寫:壹萬伍仟元整)。
(二)排查整改
經查,四川省惠利多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購進該批次迷你小菠蘿沒有索要發票,未嚴格履行索證索票義務。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進行整改,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向供應商索取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資質,并保留相關憑證。
成都高新區局已于2023年11月1日組織復查驗收,該企業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經營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反映。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