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廣東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動計劃(2023—2027年)》。該行動計劃按照省委“1310”具體部署,通過深入實施就業、教育、醫療、住房、養老、育兒、交通、食品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平安等“民生十大工程”,不斷增進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民生十大工程”聚焦10大領域
謀劃實施27項重點任務
在食品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方面
將如何行動?
食品安全領域民生工程
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推動食品安全“兩個責任”落實落地,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風險防控,守牢食品安全底線,全力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開展食品安全放心重點行動
實施農產品源頭安全治理行動,強化農產品安全源頭管控,穩步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和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加快淘汰高毒高風險農藥。
實施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行動,嚴厲打擊農村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農村食品經營店規范化建設,加強農村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
實施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常態化實施學校負責人陪餐制度,加強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單位監督檢查及監測評估。
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加強重點餐飲服務單位、網絡訂餐等餐飲新業態日常監管,支持餐飲企業發展連鎖經營和中央廚房,提升餐飲行業標準化水平。推進餐飲經營單位“明廚亮灶”建設。
實施重點食品專項治理行動,深入開展食品添加劑“兩超”問題整治,實施花生油、蔬菜制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濕粉等重點食品專項治理。
實施食品生產提質行動,開展食品生產行業“診脈工程”,幫助企業解決高質量發展中遇到的技術難題;持續推進乳制品、嬰幼兒輔助食品、肉制品等重點食品質量安全提升;推動食品小作坊提檔升級。
實施進口食品“國門守護”行動,嚴厲打擊食品走私行為,嚴防輸入性食品安全風險。到2027年,農產品例行監測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全省持證餐飲服務單位“明廚亮灶”(含“互聯網+明廚亮灶”模式)覆蓋率達95%以上,食品經營單位實現信息化動態風險分級管理100%,全省食品生產加工單位食品安全自查報告率100%,食品小作坊電子登記證率、監督檢查與抽檢覆蓋率、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率100%。
開展食品全鏈條質量安全提升保障行動
推動食品安全“兩個責任”落實,推行“三張清單兩項承諾書”制度,夯實分層分級精準防控、末端發力終端見效工作機制,壓緊壓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
提升食品抽檢效能,聚焦“米袋子、菜籃子”和農村、學校周邊等重點區域,加大食品抽檢力度,推進“檢管結合”“以檢促管”,嚴格開展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工作。
提升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能力,發揮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作用,強化食品安全風險研判,加強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
推進食品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創建,以點帶面促進全省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穩步提升。
健全食品安全共治體系,創新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宣傳,增強全民食品安全意識。到2027年,千人食品抽檢量不少于6.7批次/千人,食品評價性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8.5%以上。全省10個地級以上市達到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標準,30個縣(市、區)達到農產品質量安全縣、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標準。
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民生工程
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讓居民愿意消費,促進消費潛力進一步釋放。到2027年,全省12345平臺消費維權投訴按時辦結率保持在98%以上。
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
提升消費者維權處理效能,暢通消費者維權渠道,12345熱線和粵省心網絡渠道及時接收和處理消費者維權訴求。暢通消費維權司法救濟渠道,探索采用小額訴訟程序,實施“簡案快辦”“繁案精辦”。推動源頭防范和化解糾紛,在熱點消費領域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組織專家對合同格式條款進行評審,鼓勵和引導經營者積極加入在線消費糾紛解決等便捷服務機制。建立消費投訴限時辦理制度。實施消費投訴信息公示。
建立健全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創新完善司法訴訟解決機制,推廣采用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建立健全集體訴訟和支持消費者訴訟機制,推行消費環節先行賠付。開展放心消費“雙承諾”活動,發動行業企業主動作出“放心消費承諾”和“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探索推行異地異店退換貨制度。到2027年,全省放心消費承諾單位數量達到8萬家以上,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店數量達到2.5萬家以上。
提高經營者違法成本
實施消費領域信用懲戒機制,依法依規對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經營者實施失信聯合懲戒措施,嚴格落實信用約束和信用修復制度,讓失信經營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對消費領域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違法案件進行曝光,每年選取十大侵害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強化對違法行為的威懾效果。
加大力度打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和犯罪行為,對重大消費維權事件予以快速反應和及時處置,重點加大對食品藥品、商業零售、銀行保險、文化旅游、教育培訓、交通運輸、衛生健康、個人信息等領域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堅決杜絕“以調代罰”現象,做到違法必究。聚焦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專項整治,每年選取2-4個投訴熱點難點問題,由對應行業主管部門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對相關業態、行業和領域的長效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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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動計劃(2023—2027年)》的通知(粵府辦〔2023〕2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