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衡水市場監管部門深入開展網絡訂餐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通過日常監管、投訴舉報、網絡監測和監督抽檢等方式發現問題線索并組織核查,嚴肅查處網絡餐飲服務違法行為,全力維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01
衡水市桃城區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衡水分公司
未審查入網食品經營者許可證件案
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為衡水市桃城區外賣平臺代理商。2023年7月6日,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現場發現該公司代理運營的外賣APP中某飯店標注地址與該店食品經營許可資質載明的地址不一致。當事人未審查入網食品經營者許可證件的行為,違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4661.23元;2.罰款人民幣75000元;罰沒款合計人民幣79661.23元。
02
衡水市阜城縣某公司
未公示入網餐飲單位食品經營許可證案
某公司為衡水市阜城縣外賣平臺代理商。2023年3月15日,執法人員對外賣平臺進行網絡訂餐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發現部分入網餐飲單位在外賣平臺只上傳了營業執照,未上傳食品經營許可證,執法人員現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2023年8月28日執法人員再次對該平臺進行檢查,發現該平臺上仍未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的規定,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03
衡水市景縣某小吃部
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案
衡水市景縣某小吃部是外賣平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2023年8月16日,執法人員接到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報告,顯示當事人采購的松花蛋腸經抽樣檢驗,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采購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原料除用于食品安全抽檢外,剩余松花蛋腸制成菜品并銷售。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40元并罰款5100元的行政處罰。
04
衡水市高新區某飲品店
經營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其他食品案
衡水市高新區某飲品店是外賣平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2023年7月24日,執法人員對該飲品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店取得小餐飲登記證,經營裱花蛋糕。該店的行為違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小餐飲不得經營裱花蛋糕、生食水產品以及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其他食品。”的規定。依據《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00元并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