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貴州省市場監管部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持續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嚴查“神醫”“神藥”虛假違法廣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等違法行為,現選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案例四:黔南州羅甸縣市場監管局查處羅甸縣某豬肉攤銷售摻雜摻假的豬肚案
2023年9月9日,羅甸縣市場監管局接到12315投訴舉報稱消費者在羅甸縣龍坪鎮河濱農貿市場購買的豬肚中摻有豬肝和豬水油,執法人員立即前往現場對當事人羅甸縣某豬肉攤開展核查。
經查,當事人將豬肝(14元/斤)和豬水油(1元/斤)放入豬肚(售價25元/斤)里,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以豬肚的價格銷售給消費者,侵害了消費者權益。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五條第七項的規定,羅甸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五:黔東南州雷山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雷山縣某漁家餐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案
2023年8月1日,雷山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雷山縣某漁家餐館開展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懸掛“高山小黃牛生長在海拔870米內的高坪鄉,具有風味獨特、抗病力強等優點,飼草以高山草坪放牧為主,補飼農副產品”及“高山黑毛豬肉,肉質具有品質優、風味獨特、肉味香、口感好、低膽固醇、高谷氨酸、富硒元素、營養高的特點,被稱為‘無激素、無病毒、無污染、無抗生素、無農藥殘留、無任何添加劑’的‘六無’產品”的宣傳牌。當事人未能提供上述宣傳內容真實性證明材料。
經查,當事人進貨的牛肉并非是宣傳內容所述的“高坪鄉小黃牛”,而是湖南省懷化市新晃縣某農場所生產的普通肉牛。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已構成對其商品的性能、質量等作引人誤解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雷山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六:六盤水市盤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盤州市某美容生活館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案
2023年8月24日,盤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依法對當事人盤州市某美容生活館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將不含有“冬蟲夏草”的產品對外宣傳為“冬蟲夏草”制品進行銷售。
經查,當事人在經營活動中,通過講座、面對面宣傳等方式向老年消費者推銷“冬蟲夏草”制品,并給消費者開具產品名稱為“冬蟲夏草”銷售票據,實際卻交付給消費者不含有“冬蟲夏草”成分的“19味藏傳臧方藥包”,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和第五條第十項的規定,已構成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的違法行為。盤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