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實施的國家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涉及安徽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現將相關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蕪湖市繁昌區淘小二鮮果行環城東路分行經營的高山超甜蕉(香蕉)
(一)抽檢基本情況。蕪湖市繁昌區淘小二鮮果行環城東路分行經營的高山超甜蕉(香蕉),生產日期為2023年9月4日,經檢驗吡蟲啉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二)核查處置情況。當事人經營的高山超甜蕉(香蕉)吡蟲啉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和第一百二十六條、《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的行為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310.96元、罰款人民幣1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