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6日,孟加拉食品安全局發布咨詢文件,擬制訂2023食品安全(食品召回)法規,意見反饋期為60天。主要內容:
(1)相關定義;
(2)食品召回。食品中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質、化學物質等超標,可能導致健康風險或死亡時食品應召回;食品召回的類別;向主管部門提交書面計劃內容;食品召回的信息發布方式;食品召回后的處理方式:標有“召回產品不適合人類食用”的單獨區域存放;記錄召回食品名稱,批號、包裝尺寸、品牌名稱、生產日期、失效日期、最佳食用日期以及所有相關數據;食品召回有效性驗證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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