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近期組織開展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結果中,涉及四川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四川省隴德情工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由四川正三和農畜產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丁缸鴨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3年10月24日,承檢機構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在四川省隴德情工貿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標稱由四川正三和農畜產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丁缸鴨(規格型號:650克/袋;購進日期:2023-09-20)。經檢驗,“菌落總數”項目不合格。
二、生產環節處置情況
南充市儀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立即開展核查處置。經調查,四川正三和農畜產品開發有限公司按照規范進行生產、貯存、經營,能提供該批次丁缸鴨產品合格的出廠檢驗報告;并將該批次庫存丁缸鴨產品送第三方檢驗機構檢驗,菌落總數項目均為合格。由于四川正三和農畜產品開發有限公司不存在違法行為,南充市儀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13日決定對其不予立案。
三、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一)行政處罰
南充市儀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立即開展核查處置,于2023年11月15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四川省隴德情工貿有限公司涉嫌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積極改正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未造成嚴重后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南充市儀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12月8日責令四川省隴德情工貿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并處罰款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
(二)排查整改
經排查,由于四川省隴德情工貿有限公司在進行展銷活動期間,未將該批次丁缸鴨產品按照要求進行儲存,造成產品菌落總數項目抽檢不合格。南充市儀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進行整改,暫停銷售不合格產品,嚴格履行進貨查驗及索證索票制度,對銷售食品按照產品明示要求規范貯存。
南充市儀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11日組織復查驗收。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經營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反映。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