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如皋市、如東縣、啟東市、通州區、海門區農業農村局,崇川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南通開發區經濟發展局,蘇錫通園區、通州灣示范區農業農村工作辦公室,局各有關部門、單位:
《南通市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實施辦法(試行)》已經局黨組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南通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1月30日
南通市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實施辦法(試行)
為進一步保護和合理利用水生野生動物資源,加強我市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和管理,規范許可證件的發放和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辦法》以及《江蘇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南通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凡在南通市行政區域內,申請人工繁育及出售、購買、利用水生野生動物或其制品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單位(個人),適用本《辦法》。
二、許可事項
(一)人工繁育國家一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審核;
(二)出售、購買、利用國家一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審核;
(三)人工繁育國家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審批(江蘇省農業農村廳委托);
(四)出售、購買、利用國家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審批(江蘇省農業農村廳委托);
(五)人工繁育省重點和三有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審批;
(六)出售、購買、利用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審批。
三、許可辦理
(一)人工繁育國家一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審核
1. 許可條件
(1)人工繁育活動符合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并有利于物種保護及其科學研究;
(2)具備與水生野生動物繁育目的、種類、發展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場所、設施、技術,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防疫要求;
(3)物種來源清楚、合法。
2. 材料清單(表格、樣式可從江蘇政務服務網站下載,網址:www.jszwfw.gov.cn)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利用特許證件申請表》原件;
(2)物種來源證明材料復印件;
(3)申請人合法使用的場所相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證、房屋所有權證、租賃協議、合同)復印件;
(4)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附件1)、授權委托書原件;
(5)《水生野生動物繁育展演情況評估報告》(僅針對水族館、海洋館等水生野生動物的展演場館)。
3. 辦理流程
(1)網上辦理
申請單位(個人)進入江蘇政務服務網站(網址:www.jszwfw.gov.cn),選擇區域“江蘇省”,選擇對應事項進行“在線辦理”,填寫相關信息、上傳申報材料后保存提交,并將紙質申報材料郵寄至南京市建鄴區漢中門大街145號江蘇省政務服務中心省農業農村廳A20窗口(咨詢電話:025-83666318)。
(2)線下辦理
縣級初審:申請單位(個人)將書面申請材料提交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到現場核查,在申請表中簽署意見并蓋章;
市級審核:縣級主管部門將經初審的書面申請材料報送南通市農業農村局,南通市農業農村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到現場核查,在申請表中簽署意見并蓋章;審核完成將申請材料報省農業農村廳審批。
(二)出售、購買、利用國家一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審核
1. 許可條件
(1)經營利用活動符合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具備與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經營利用目的、種類、發展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場所、設施、技術,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防疫要求;
(3)動物及其制品來源清楚、合法。
2. 材料清單
同“三、(一)2. 材料清單”。
3.辦理流程
同“三、(一)3. 辦理流程”。
(三)人工繁育國家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審批
1. 許可條件
同“三、(一)1. 許可條件”。
2. 材料清單
同“三、(一)2. 材料清單”。
3. 辦理流程
(1)網上辦理
申請單位(個人)進入江蘇政務服務網站(網址:www.jszwfw.gov.cn),選擇區域“南通市”,進入對應事項進行“在線辦理”,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申報材料后保存提交。
(2)線下辦理
縣級審核:申請單位(個人)向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材料,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物種來源合法性和許可條件符合性等進行初審,必要時到現場進行核查,在申請表中簽署意見并蓋章,將經審核材料提交南通市農業農村局行政服務窗口(南通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A082窗口)。
市級審批:窗口負責申請材料受理和初審,對照要求檢查材料完整性并簽署初審意見;市農業農村局組織相關專家進行現場審查評估,專家圍繞申請單位(個人)是否具備人工繁育、經營利用許可條件等方面進行現場評估,簽署專家意見;市農業農村局職能處室根據專家意見和審核情況提出承辦意見,報局分管領導簽署終審意見。
(四)出售、購買、利用國家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審批
1. 許可條件
同“三、(二)1. 許可條件”。
2. 材料清單
同“三、(一)2. 材料清單”。
3. 辦理流程
同“三、(三)3. 辦理流程”。
(五)人工繁育省重點和三有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審批
參照本《辦法》對國家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許可事項的審批要求執行。
(六)出售、購買、利用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審批
參照本《辦法》對國家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許可事項的審批要求執行。
四、標識管理
根據《關于做好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信息管理系統試運行工作的通知》(農漁資環函﹝2021﹞58號)、《關于做好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信息管理系統正式運行工作的函》(農漁資環函﹝2022﹞99號)等文件要求,對以下“標識管理物種范圍”中的物種實施標識管理,按程序發放專用標識。
(一)標識管理物種范圍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水生動物物種核準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標有“僅限野外種群”、“僅野外種群”,及《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的水生野生動物。
(二)標識申請條件
取得人工繁育許可證或者備案。
(三)標識申領與管理
標識的申領及管理通過水生野生動物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s://portal.agri.cn/)進行:
發證機關將經批準發放的《人工繁育證》、《經營利用證》等相關信息錄入系統,對許可證件有效期內的物種變更、數量變化等進行動態復核;申請人參照用戶手冊(通過系統中“文件管理”模塊下載),根據自身情況登錄系統進行專用標識申請,及時填報新增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制品情況;發證機關及時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和信息進行核驗;申請人按程序申領專用標識,并在銷售前按規定佩戴、激活專用標識,保障合法可追溯。
五、許可年審
(一)國家一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或其制品
1. 年審要求
(1)許可證書在有效期內且完成上年度年審;
(2)年審以申請單位(個人)自查、承諾為基礎,僅作書面材料審核。
2. 年審材料
(1)年審申請表(附件2);
(2)許可證書副本原件;
(3)水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及經營利用情況統計表(附件3)及新引進物種對應合同等可證明所利用物種數量變動的佐證材料;
(4)涉及租賃續期、面積調整、技術人員變動等佐證材料。
3. 年審流程
同“三、(一)3.(2)線下辦理”。
(二)國家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或其制品
1. 年審要求
同“五、(一)1. 年審要求”。
2. 年審材料
同“五、(一)2. 年審材料”。
3. 年審流程
(1)縣級初審:申請單位(個人)將年審申請材料提交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材料進行初審,在申請表中簽署意見并蓋章,將經初審材料提交南通市農業農村局行政服務窗口。
(2)市級復審:南通市農業農村局提出復審意見后予以書面辦結。
六、附則
(一)本《辦法》規定管理的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是指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含人工繁育種群)、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物種被核準為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含人工繁育種群)及其制品(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
(二)水生野生動物的獵捕、進出口、收容救護、罰沒處置及外國人考察等管理按照國家、省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
(三)水生野生動物的人工繁育、經營利用許可證書有效期最長不超過5年,有效期屆滿30日前,按規定程序重新報批;
(四)從已取得《經營利用證》的合法來源處購買或購買具有專用標識的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用于本人寵物飼養、收藏用途的,可不辦理《人工繁育證》《經營利用證》、專用標識,但不得開展出售和利用活動;
(五)本《辦法》由南通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與修訂;
(六)本《辦法》自2024年4月1日起試行,有效期2年。
附件:1.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2. 南通市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年審申請表
3. 南通市水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及經營利用情況統計表
4. 填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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