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4月24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4年第13期省級食品安全抽檢信息,檢出不合格食品2批次,為2批次食用農產品,涉及農獸藥殘留問題。
抽檢信息顯示,不合格食品分別為上海市金山區川流香餐飲店銷售的砂糖橘,苯醚甲環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上海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張建國銷售的雞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苯醚甲環唑是高效廣譜殺菌劑,對蔬菜和瓜果等多種真菌性病害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苯醚甲環唑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苯醚甲環唑在橘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
甲硝唑是硝基咪唑類抗原蟲藥。長期食用甲硝唑超標的蜂蜜,可能在人體內蓄積,導致消化道癥狀、神經系統癥狀、皮膚癥狀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甲硝唑為允許作治療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獸藥。雞蛋中檢出甲硝唑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依法查處違法行為,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查處情況由企業所在地負責案件查辦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規定公開。
不合格食品信息
| 序號 |
標稱生產企業名稱 |
標稱生產企業地址 |
被抽樣單位名稱 |
被抽樣單位地址 |
食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商標 |
生產日期/批號 |
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標準值 |
分類 |
備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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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區川流香餐飲店 |
上海市金山區山陽鎮龍皓路1188號4006、4007、4008室 |
砂糖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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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購進日期) |
苯醚甲環唑║0.34mg/kg║≤0.2mg/kg |
食用農產品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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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張建國 |
上海市浦東新區滬南路2000號C0214號 |
雞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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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22(購進日期) |
甲硝唑║12.7μg/kg║不得檢出 |
食用農產品 |
(來源: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相關報道: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第13期省級食品安全抽檢信息
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信息(不合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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