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3日,中國臺灣“衛福部食藥署”發布FDA北字第1132002462號通知,新增6類食品申報要求。具體包括:
(1)如申報為代碼3的食品(即非罐頭即食食品),產品應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及其問答中有關即食食品的定義和規范;
(2)如申報為代碼4、6、7、8的食品(即原料或終產品經輻射照射處理的食品等4類產品),申報時需在“隨附文件種類”欄選擇“產品成分、加工流程或分析檢驗報告文件”,并上傳制造商或國外出口商出具的輻射照射處理說明文件;
(3)如申報為代碼5的食品(即散裝植物性油脂產品、且需經可降低縮水甘油脂肪酸脂含量的再精煉過程),申報時需在“隨附文件種類”欄選擇代碼27,并聲明“本產品還需經可降低縮水甘油脂肪酸脂含量的再精煉過程”并上傳聲明書。該通知自2024年7月1日(受理申報日)起生效。
更多詳情參見:https://nie.org.tw/wp-content/uploads/2024/05/2024051610405384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