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說法
“銀珠冰淇淋”“銀珠蛋糕”……當雪白的奶油上裝點著亮閃閃的銀珠,看起來是否更有“富貴感”?近日,縣市場監管局查獲一家在食品中添加銀珠的蛋糕店。
經執法人員現場檢查,該店裱花間操作臺上存放有一瓶艾貝爾裝飾銀珠,標注品名“裝飾銀珠(不可食用)”,已開封使用。據商家陳述,為使蛋糕看起來“賣相更好”,便在淘寶平臺上購買了1瓶上述裝飾銀珠,一周內共銷售了2款使用該裝飾銀珠的蛋糕。執法人員對現場檢查情況進行拍照取證,依法扣押涉案物品并立案調查。
法規科普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并主動改正違法行為,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條及《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依法扣押的裝飾銀珠1瓶及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目前市面上所售賣的金箔、銀珠等有不少并非純金銀制作,而是由其他重金屬和色素相結合的“假金銀”,安全性難以驗證,存在重金屬中毒的風險。即使是純金銀,如果攝入量過大,也可能對食管、胃黏膜造成損傷,或造成腸道梗阻、穿孔等傷害,產生嚴重的消化道癥狀。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
金箔、銀珠等不是食品添加劑,不能用于食品生產經營,擅自添加構成違法行為。部分裝飾銀珠外觀酷似可食用的糖珠,甚至在表面添加甜味劑,極易發生誤食。廣大消費者如在生活中發現此類情況,請及時撥打12315熱線或向屬地市場監管所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