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市場監管局:
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網絡交易平臺內經營者身份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市監網監發〔2024〕591號)要求,現就做好2025年上半年網絡交易平臺內經營者身份信息報送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時報送相關信息數據。請各地于2025年3月底前,組織轄區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指平臺企業總部登記所在地,不含分支機構,下同)按照相關模板(見附件)要求開展身份信息報送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將提供網絡經營場所、商品瀏覽、訂單生成、在線支付等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各類網絡服務提供者納入報送范圍,做到應報盡報。對二手交易平臺等同時向經營者和非經營者用戶提供服務的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要督促其依法報送平臺內的經營者身份信息。各地可在不少于報送模板規定數據字段的前提下,根據工作實際和監管執法需要依法依規擴展報送信息數據范圍。
二、加強數據報送工作指導。各地要加強平臺報送數據的指導,指導屬地平臺按照總局下發的報送模板,做好信息報送工作。鼓勵平臺通過總局客戶端和省局網監系統同步報送。對于新增采用客戶端報送的平臺經營者,由省局統一在網絡交易主體身份信息報送系統(管理端)開設賬號并維護平臺信息。對報送數據規模較小或缺少技術支撐能力的網絡交易平臺,采用模板文件的方式報送。采取網絡傳輸報送的,不得以明文傳輸,應建立安全通道和唯一性校驗機制,確保在線數據傳輸不被竊取或篡改。
三、做好信息數據質量核驗。加強信息數據質量核驗,確保報送信息安全、準確、完整。要建立信息數據歸集、使用安全機制,對其中的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等信息嚴格保密,確保信息數據報送、傳輸、存儲全過程安全、可信、可追溯,符合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視數據報送工作,嚴格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對信息報送過程中沉淀形成的數據,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開展平臺數據信息報送工作中,如遇到相關問題,請及時報告省局。對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不依法履行信息報送義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八十條的規定進行處理。各地數據報送工作總結(包含主要做法、存在問題、意見建議、工作臺賬等)請于2025年3月底前報送省局。
聯系人:網監合同處湛信;聯系電話:027-88701980。
聯系人:科信處鄒明;聯系電話027-88701892。
聯系人:廣監中心王維;聯系電話027-87267087。
附件:平臺內經營者身份信息數據報送模板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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