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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法人單位名稱 (必須與營業執照 或法人證書一致) |
單位地址 |
組織機構代碼 /社會信用代碼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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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市 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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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資質認定的情況 |
被授權機構 名稱 |
證書 編號 |
發證機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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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日期 |
有效 日期 |
最高管理者 |
最高管理者 聯系電話 |
技術負責人 |
授權簽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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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自查內容 |
檢查方法及證明材料要求 |
是否發現問題 (選擇) |
問題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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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機構應為依法成立,能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法人單位或其他組織。 |
檢查法人證書、營業執照或授權文件: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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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機構依法設立的異地分支機構,應通過資質認定。 |
檢驗檢測機構的異地分支機構應取得資質認定,分場所應納入資質認定范圍。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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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機構應具備獨立性、公正性地位。 |
(1)機構的業務或經營范圍中應包括檢驗、檢測或與之相關的內容。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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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機構應遵守相關保密規定。 |
機構應在其質量手冊或程序文件中規定保密措施,保證檢驗檢測活動中獲得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技術秘密不外泄(法律法規有規定的除外)。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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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資質認定證書的能力范圍內從事檢驗檢測活動。 |
(1)機構應當按照資質認定能力附表范圍內的檢驗檢測標準、方法和項目參數等開展檢驗檢測工作。檢查是否存在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定能力范圍的情況。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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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檢驗檢測過程規范要求。 |
機構及其人員不得存在下列違反標準和規范開展檢驗檢測活動的情形: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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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人員管理要求。 |
(1)檢驗檢測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家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從業。員工簽署僅在本機構從業的自我承諾聲明。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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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樣品管理要求。 |
機構應當按照標準、規范或者與委托方的約定,對其檢驗檢測的樣品進行管理,且不得存在下列行為: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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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數據和信息管理要求。 |
機構應當對檢驗檢測活動的原始記錄和報告歸檔留存,保證其具有可追溯性。原始記錄和報告的保存期限通常不少于6年。法律、法規有專門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得存在下列行為: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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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技術能力的要求。 |
(1)現有環境、設施滿足通過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項目需要。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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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規范出具檢驗檢測報告。 |
(1)按照相關標準和程序實施檢驗檢測活動。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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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正確使用資質認定標志、檢驗檢測專用章。 |
(1)機構應制定資質認定標志、檢驗檢測專用章的使用規定。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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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不得出具虛假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要求。 |
機構及相關人員不得存在以下出具虛假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情形: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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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規范實施分包。 |
(1)若存在分包需求,應制定有關分包規范實施的管理文件。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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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機構情況發生變化時,及時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
(1)機構名稱、地址、法人性質、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術負責人、授權簽字人等內容發生變化時,是否及時向資質認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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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按要求上報年度工作報告、統計數據等信息。 |
(1)制定按期向資質認定部門上報年度報告、統計數據的制度,并按《檢驗檢測統計調查制度》的要求,及時、準確地上報相關統計信息。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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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參加能力驗證或者能力比對。 |
制定制度,按要求參加資質認定管理部門組織的能力驗證或者比對。檢查本機構參加能力驗證或比對的情況和結果。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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