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下食品生產經營者因生產經營的食品在食品安全抽檢中判為不合格產品,被肥城市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
01 肥城市旺暄百貨超市經營銷售的“山楂片”
在2020年5月7日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要求,檢驗結論不合格。肥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給予其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02 肥城市宜和百貨商店經營的韭菜
在2020年6月23日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項目不符合《GB23200.8-2016》標準要求,檢驗結論不合格。肥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給予其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03 山東泰山新合作商貿連鎖有限公司肥城下莊店經營銷售的雞蛋煎餅
在2020年6月1日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雞蛋煎餅過氧化值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 面包》標準的要求,檢驗結論不合格。肥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給予其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04 肥城市華建超市在經營活動中售賣的韭菜
在2020年6月1日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啶蟲脒項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肥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給予其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的罰款行政處罰。
05 肥城市正斌綜合商店在經營活動中售賣的鯉魚
在2020年6月3日食品安全抽檢中孔雀石綠項目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肥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給予其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06 肥城市趙彥忠佳肴店經營的五香花生米
在2020年6月1日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黃曲霉毒素B1項目不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肥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給予其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