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市場監管局將檢查過程與提升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能力、提高基層監管人員專業素質等有機結合起來,將檢查結果與強化食品安全責任體系結合起來,著力提升特殊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一、以點帶面,提升隱患排查“源動力”
針對體系檢查結果,舉一反三,從企業管理與基層監管兩方面深挖內因,查找漏洞,將發現的問題轉化為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的“助推器”、基層監管效能提升的“墊腳石”。一是建立企業自查監督機制,評估驗證企業自查的主動性、真實性、有效性,確保企業真正有效落實主體責任;二是建立“病歷式”監管檔案,將體系檢查問題項、問題原因、整改完成等情況放入企業檔案,重新評定企業風險等級,確定監管頻次;三是建立隱患排查機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點擴面進行外延,把同類問題作為其他企業重點檢查內容,提高基層監管問題發現率,發現安全隱患,全程跟蹤治理,有效杜絕只發“整改通知”、不問“整改效果”現象,形成了隱患排查、分析研判、跟蹤整改、復查回訪的閉環式管理模式。
二、開展約談,提升責任落實“推動力”
針對體系檢查結果,建立責任約談及整改落實工作機制,對在體系檢查中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的企業及屬地監管部門開展約談,強化企業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主體意識,督促基層局履職盡責。今年,一家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在體系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較多,在省市場監管局特食處、駐市局紀檢組的大力支持下,哈爾濱市市場監管局特食處聯合相關部門共同約談相關企業,指出被約談單位存在的問題,通報違法違規事實及其行為的嚴重性,剖析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原因,對被約談單位提出加強安全監管、消除安全隱患的具體要求,向被約談單位通報將要作出的處理或行政處罰決定,告知整改的內容和期限,要求轄區監管部門對落實監管責任存在的問題進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見。
三、嚴肅處置,提升體系檢查“威懾力”
針對體系檢查結果,嚴格按照“四個最嚴”要求依法處置。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項要求企業立行立改;該警告的,要求轄區監管人員當場作出處罰;該立案的,立即開展調查,固化證據。發現存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問題項,要求企業按照相關法規立即主動停止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經監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體現了體系檢查與最嚴格監管的威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