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涉及嬰兒配方奶粉生產商和銷售商如何正確標示的相關要求,包括對嬰兒配方奶粉品種確認、功能聲稱標注、以及對嬰兒配方奶粉產品的正確標示。
主要包含6個方面內容:
1.產品品種聲明;
2.有關產品營養成份偏差標注“豁免”;
3.營養成分聲稱標注;
4.健康聲稱標注和具備健康功能聲稱標注;
5.其他方面的標示要求,包括產品使用說明、圖示、最佳使用日期、用水量說明和圖示、警示聲明、以及醫生建議;
6.總的標示要求,包括中間材料、外文標示、宗教標示(滿足特定宗教需要)、過敏源標示等。
二、美國環保署發布最終條例制定的過硫酸銨作為防腐劑的殘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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