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成都市龍泉驛區散裝白酒、餐飲自制泡酒標識規范試點示范工作方案》,加強轄區散裝白酒安全監管,規范酒類市場秩序,讓消費者都能喝上“放心酒”,近日,成都經開區市場監管局洛帶所結合景區食品安全監管要求在轄區內開展散裝白酒、餐飲自制泡酒標識標注規范專項檢查工作。
檢查重點:
散裝白酒餐飲自制泡酒經營戶是否持證亮證經營;
是否落實索證索票制度,查驗廠家生產許可證(備案證)和相應的白酒檢驗合格報告;
散裝白酒的容器是否符合國家相關產品質量標準;
是否建立散裝白酒進貨臺賬及銷售臺賬;
散裝白酒標識是否清晰的標明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生產許可證編號、存貯條件等。
檢查中,執法人員要求散裝白酒生產經營者
一是要嚴格按照營業執照及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四川省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載明的登記事項、業態、經營項目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超范圍生產經營,嚴禁無證無照、出租、出借證照從事白酒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
二是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禁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食用酒精勾兌白酒,嚴格履行小灶酒、散裝白酒經營戶“第一責任人”責任,對經營場所提供的食品安全負全責。
三是要嚴格落實食品經營原料索證索票規定,嚴把食品原料采購和進貨驗收關,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及經營臺賬制度。做到產品流向清楚,質量安全可追溯。
四是對銷售的散裝食品要張貼標簽標識,標簽標識內容要素要齊全、內容要完整,不得標注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明令禁止標注的內容。
本次專項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36人次,出動執法車輛10臺次,檢查各環節經營主體18家次。目前,轄區內小灶酒作坊均完成資質辦理,產品送樣檢測等工作。下一步,區市場監管局洛帶所將繼續對屬地散裝白酒、餐飲自制泡酒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專項整治,加強散裝白酒、餐飲自制泡酒生產經營管理,全力保障轄區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