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科學規范實施行政執法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嘉興市應急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以及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等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編制了2021年度安全生產執法計劃,現予以公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圍繞構建新發展格局,統籌發展與安全,以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為主線,以壓緊壓實責任為關鍵,以數字應急精密智控為牽引,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著力提升安全生產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效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建設“五彩嘉興”、打造最精彩板塊,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市提供堅實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遵循“分級屬地、統籌兼顧、上下銜接、突出重點、提高效能”的原則,堅持問題導向,強化責任落實,繼續深入推進“雙隨機”抽查監管執法,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實現2021年度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前兩年平均數下降20%,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25%,有效防范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實現“三個下降一個確保”工作目標。
三、主要任務
(一)重點執法檢查單位(具體名單附后)
1.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及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單位49家;
2.煙花爆竹批發單位5家;
3.金屬冶煉企業9家;
4.2021年度省、市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單位18家;
5.2020年發生或查處的,涉及多人傷亡或社會影響較大的事故單位6家;
6.2020年度市級安全生產“黑名單”企業2家;
7.其他應當納入重點檢查安排的生產經營單位41家。
(二)一般執法檢查單位
根據《編制辦法》規定,除重點執法檢查單位以外,計劃安排一般執法檢查單位86家,以日常階段性工作中存在安全隱患較突出的領域為主,在“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管平臺”采取“雙隨機”抽查方式,實施執法檢查。
(三)執法檢查重點內容
嚴格按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規定》(安監總局令第24號),重點執法檢查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具備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主要包括:
1.依法通過有關安全生產行政審批情況;
2.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情況;
3.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情況;
4.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用于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情況;
5.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技術管理人員及其履職情況;
6.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金屬冶煉單位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情況;
7.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以及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情況;
8.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設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況;
9.對安全設備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的情況;
10.進行吊裝、動火、有限空間作業等危險作業,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并落實相應安全措施的情況;
11.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制定演練應急預案的情況;
12.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
13.對委外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安全問題的情況;
14.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治理,以及向從業人員通報的情況;
15.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以及有關應急預案備案的情況;
16.重大事故隱患報告與治理情況;
17.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執法計劃。嚴格按照市政府批準的年度執法計劃,細化監督檢查任務,規范執法檢查事前告知,嚴格按計劃開展相關執法活動。對已納入市應急管理局年度執法計劃的生產經營單位,由縣(市、區)應急管理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履行日常監管職責。
(二)不斷規范執法行為。嚴格實施執法全過程記錄及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制度要求,全面實行“干部帶隊、專家參與”方式,避免泛泛而談提意見的形式主義檢查,確保執法檢查精準有效。堅持執法與服務并重,針對當前常態化疫情防控背景,做到執法尺度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適當,對主觀惡性較小、情節顯著輕微且未造成社會實際危害結果的違法行為,將采取警告、責令改正等方式,及時予以制止,并加強跟蹤督促整改,以利于保障生產經營單位平穩運行。
(三)深入推進分類管理和數字化監管。充分發揮“互聯網+監管”的信息支撐作用,按規定將日常執法和舉報核查信息同步并入“浙政釘·掌上執法”系統,對違法行為的立案查處,按規定轉入浙江省統一行政處罰辦案系統,實現執法檢查“發現、整改、查處、督辦”全過程在線流轉閉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