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機關有關處(室)、省安全生產監察執法總隊: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關于制定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的規定,按照《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安監總政法〔2017〕150號)規定,現將《四川省應急管理廳2021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應急管理廳
2021年3月26日
四川省應急管理廳2021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能力,促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按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4號)和《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7〕150號)有關要求,結合全省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堅持依法管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提高應急管理的法治化、規范化水平,......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監管執法要精準”“在微觀執法過程中避免簡單化,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執行政策不能搞一刀切”等重要指示精神。強化安全發展理念,增強紅線意識,樹牢底線思維,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主線,強力推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進一步提升執法理念,創新執法機制,完善執法制度,嚴格執法標準,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能。堅持重點執法與常規執法相結合,突出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企業,延伸執法內容,加強事中事后依法監管,強化責任落實,有效防范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應急管理部和全省安全生產工作安排部署,創新監督檢查工作機制,改進和完善監督檢查方式方法,扎實推進監督檢查工作,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升企業的本質安全水平,堅決防范重特大事故,減少較大事故。
——圍繞防范重特大事故,鐵心布置,加強重點行業(領域)、重點企業和重要時期的監督檢查,有力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圍繞各項安全監管工作落實,鐵面檢查,延伸監督檢查內容,提高監督檢查的針對性。加強對應急廳行政許可企業的事中事后監督檢查,找準重點企業,抓住關鍵隱患,形成監督檢查合力。加強企業動態管理情況和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解決企業安全管理的深層次問題,督促企業全面落實整改措施,切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嚴格行政處罰原則、標準,鐵腕執法,依法查處違法行為。針對具體違法行為的不同情形,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范圍內,嚴格執行裁量標準,嚴格遵循行政處罰程序,做到公正執法,陽光執法,同案同罰。
——積極改進和創新監督檢查方式,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制度,加強暗查暗訪,及時、有效查處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
——實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公開行政執法信息,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嚴格行政執法紀律,規范執法人員行為。加強執法過程控制,糾正執法過錯,嚴格監督問責,保障依法廉潔從政,樹立執法良好形象。
三、主要任務
按照全省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部署,2021年應急廳監督檢查執法工作任務主要圍繞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環節實施監督檢查,強化企業隱患自查自改自報工作的監督檢查,對發生較大以上事故企業抽選實施監督檢查;加強對上一年應急廳行政許可企業的事后監督抽查;依法查處舉報和非法違法典型案件;對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監督抽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協調聯動機制,省安全生產監察執法總隊(以下簡稱省執法總隊)和相關業務處(室)分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開展行政執法工作。相關業務處(室)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過程中發現生產經營單位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如果情況緊急的,業務處(室)人員應當作出停止作業、撤出人員等現場處理決定。需要立案查處的,可以按程序移送省執法總隊或者交由屬地市(州)、縣(市、區)應急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四、行政執法工作日及分項計劃
2021年全年365天,共52周,國家法定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共11天,法定雙休日104天,法定工作日共250天(365—104—11=250天)。
依據有關規定,廳機關各處(室)和省執法總隊列入監督檢查計劃人員共67人,全廳列入監督檢查計劃的總法定工作日為16750天。
(一)監督檢查工作日預計為3475天。主要指依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第八條規定,對直接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開展監督檢查活動。
(二)其他執法工作日預計為6329天。包括實施行政許可;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安全生產舉報查處;參與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上級機關組織的安全生產執法行動;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的受理、登記建檔、跟蹤監控、督促整改;有關報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備案、開展機動執法、聽證;行政復議、行政應訴;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安排的工作任務等。
(三)非執法工作日預計為6946天。包括機關值班、學習、培訓、考核、會議、病假、事假、檢查指導下級應急管理執法部門工作、公務員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參加黨群活動等。
(四)承擔監督檢查執法任務的處(室)和省執法總隊監督檢查計劃由應急廳專項制定。全年計劃對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及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共234家單位(機構)開展監督檢查(詳見附件)。
五、有關要求
(一)認真落實監督檢查計劃。各有關處(室)、省執法總隊要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檢查計劃的落實;涉及監督檢查的,要按要求編制現場檢查方案,檢查方案應當明確檢查的區域、內容、重點及方式等,并做好監督檢查記錄工作,檢查后要及時做好執法文書歸檔工作。各有關處(室)、省執法總隊要指定專人對每月執法記錄整理匯總備查,并于每季度結束后15日內將上一季度監督檢查計劃進展情況書面(蓋章)反饋至廳政策法規處。
(二)嚴格依法開展執法。行政執法主體適當,執法檢查達到規定的覆蓋率、整改率,執法檢查內容符合規定,各類執法文書規范,執法行為符合執法權限,執法程序合法,執法決定的內容適當等;行政處罰案件的立案、調查取證、自由裁量、審查決定、告知送達、執行以及案卷歸檔合法等。
(三)切實加強督查考核。廳政策法規處將適時對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督查檢查,并將督查檢查情況納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