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余姚市陸埠鎮的一位消費者在自動售貨機上買到了一包過期的檳榔,由于自動售貨機沒有營業員,不知道該找誰理論,消費者遂向屬地的余姚市市場監管局陸埠分局進行了投訴。
陸埠分局接到投訴后,第一時間前往現場,發現在陸埠鎮大街的一家足浴店門口擺放著一臺自動售貨機,但執法人員在自動售貨機四周均未發現備案后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不知道擺放者信息,也沒有聯系電話,難道就讓消費者自認倒霉?執法人員并未放棄,當即對周圍店鋪進行咨詢,終于得到了該自動售貨機經營者羅某的電話。并緊急聯系羅某,要求其立即趕到當事地點。經過近一小時的等待,羅某終于趕到現場并打開了自動售貨機。
經仔細核對,執法人員發現售貨機中確有消費者投訴的該款檳榔,且已超過保質期。在進一步核對過程中,執法人員驚訝地發現,自動售貨機內剩余的47包不同口味和包裝的檳榔居然已全部過期。這些檳榔的包裝上標注的生產日期分別為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不等,而保質期均為60天,顯然已超過保質期,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47包檳榔予以扣押。
經查,當事人羅某在未取得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從去年9月初擅自在陸埠大街上利用自動售貨機銷售食品。自動售貨機中銷售的47包已超過保質期的檳榔系當事人從陸埠某副食品店進貨,現金結賬,無進貨憑證。
日前,余姚市市場監管局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對其處以罰款3200元、沒收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行政處罰。最終,消費者除了退回該款檳榔的售價22元外,還獲得了1000元的賠償金。本以為只能吃啞巴虧,但在執法人員的細心追查下,事情得到了圓滿解決,消費者對此連連點贊。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
經營者應主動在自動售貨機上標明服務熱線,確保溝通渠道暢通;同時要定期對售貨機內的商品進行檢查,以免出現貨不對版和出售變質損壞商品等情況。而消費者如果在自動售貨機上購買到了有問題的商品,應保留相關商品和支付憑證,并及時撥打12345或12315熱線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