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為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物并防”和我省冷鏈食品“物防”工作“全受控、無遺漏”的要求,有效防止疫情通過冷鏈食品傳入麗水市蓮都區,麗水市蓮都區市場監管局成立“物防專班”,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地攤式排查。排查過程中,執法人員在碧湖鎮某冷庫內發現了無合法來源證明的豬肚,區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案組立案調查。
基本案情
據調查,2019年11月,葉某、梁某開始合伙經營豬肚生意,雙方約定豬肚貨款各出一半,銷售豬肚的收入也各取一半。由葉某負責聯系買家,在明知相關豬肚沒有正規報關手續的情況下,購進335箱上述進口冷凍豬肚,然后以575元/箱不等的價格進行銷售,其中有21箱在超過保質期后售出。
葉某、梁某等人為獲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來自疫區國家無檢疫檢驗及報關手續的情況下,擅自購進走私豬肚,并向蓮都區范圍內銷售謀取利益,涉案金額20.2余萬元。
法律依據及處罰
當事人銷售無合法來源進口冷凍豬肚,該豬肚未經檢疫且部分均已超過保質期的行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對葉某、梁某罰款人民幣3838900元。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本案是蓮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今年以來目前罰款最高的一例,彰顯了食品的安全是人民群眾的幸福生活的保障,對不合格食品,市場監管部門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