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1月19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1年第42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檢出15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超標、質量指標不達標、重金屬污染等。
5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5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諸暨市店口球宇食品店銷售的標稱紹興柯橋新世紀飲品廠生產的包裝飲用水(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金華市冰川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臺州市黃巖秀芳副食品店銷售的標稱玉環圣源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寧波書儀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特濃雞蛋牛乳味(糕點),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寧波市江北甬江利民糕點工場生產的狀元糕系列(熟粉類糕點),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有較大的健康風險。銅綠假單胞菌主要由源水污染或生產過程衛生控制不嚴格所致。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中明確規定每250mL水樣中銅綠假單胞菌不得檢出,并且要求出廠前對每批次成品進行銅綠假單胞菌檢測。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霉菌屬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廣泛存在,糕點中的霉菌超標可能是由于原料受到污染,或是在生產、存儲、運輸、銷售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當而導致產品被霉菌污染。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敗變質,破壞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價值,并產生真菌毒素危害人類健康。
5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超標
5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超標,分別為蘭溪市北門菜場張泰峰攤位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浙江山友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花原蜜,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東陽市東門菜場孔瑞月蔬菜攤銷售的豇豆,啶蟲脒、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聯華華商集團有限公司喬司航海路店銷售的黃魚,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物美東匯百貨有限公司余杭第一分公司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恩諾沙星屬于氟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牛蛙、鳊魚中的最高殘留限量為100μg/kg。長期食用恩諾沙星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呋喃唑酮是屬于硝基呋喃類廣譜抗生素,硝基呋喃類原型藥在生物體內代謝迅速,和蛋白質結合而相當穩定,故常利用對其代謝物的檢測來反應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殘留狀況。《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規定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呋喃西林。硝基呋喃類藥物及其代謝物可能會引起溶血性貧血、多發性神經炎、眼部損害和急性肝壞死等病癥,對人類健康造成危害。
磺胺類藥物是具有抗菌譜較廣、性質穩定、使用簡便的一類人工合成的抗菌藥,對大多數革蘭氏陽性菌和陰性菌都有較強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磺胺類在黃魚中的最高殘留限量為100μg/kg。長期攝入磺胺類超標的動物性食品,可能導致泌尿系統和肝臟損傷等健康危害。
4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不達標
4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不達標,分別為義烏市程凱炒貨商行銷售的標稱諸暨市阮市鎮佳利炒貨廠生產的南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義烏市健羽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諸暨市香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打手瓜子(烘炒類),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義烏市敬皓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杭州臨安恒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開口松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嵊州市石璜星星釀造廠生產的黃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產品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雖一般不會對人體的健康產生損害,但嚴重時會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癥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葵花籽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80g/100g,熟制其他類堅果與籽類食品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50g/100g。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油脂已經變質,或者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油脂酸敗;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氧化,原料儲存不當,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終產品油脂氧化。
酒精度又叫酒度,反映了酒中乙醇(酒精)的含量,是酒類的品質指標之一。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個別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或檢驗器具不準確等因素造成。
除上述不合產品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為蘭溪市北門菜場陳瑞康攤位銷售的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溫州、紹興、金華、臺州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紹興、金華、臺州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